关于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关工作要求

来源:党委办    作者:党委办    浏览:2991次发布时间:2016-10-31 11:36

 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六有”要求的通知》(蒲组通字〔2016〕43号)和《关于下发“两学一做”学习教育5月份党员个人自学内容的通知》(蒲组函〔2016〕35号)文件要求,现将教育系统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六有”工作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省总的要求是:以弘扬延安精神为特色,坚持一个“统揽”、突出“五性”、做到“六有”、注重“五个带头”、用好“五个平台”。做到“六有”,就是基层支部有方案、党员个人有计划、学习讨论有重点、教育践行有标杆、学习教育有特色、“两学一做”有氛围。为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县委制定了“三级同步”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六有”要求对照表(附件1),将县委、党委和党(总)支部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各支部(总支)对照执行。
    一是对照表(附件1)了解县委、党委关于“六有”要求的工作任务;
    二是按照规定动作重点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六有”的完善和落实工作,同时,定期做好自查、创新方法,选用自选动作强化工作的实效性。
    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5月份党员个人自学内容
    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要求,抓实党员个人自学,现将5月份党员个人自学的内容予以下发,各支部(总支)及时下发至全体党员。
    一是各支部(总支)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5月份个人自学内容安排表(附件2)中提供的标题题目自行搜集相关内容。
    二是指导党员制订好个人学习计划,组织好学习和督促检查,让党员在学习的过程中重点理解弄清需要掌握的问题。
    三、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支部(总支)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本单位实际,保障工作力量、精心组织实施、抓好每个关键环节,确保学习的效果。   
    2.分层分类指导。各支部(总支)要结合党员队伍实际,根据不同类型党员队伍特点,对学习的内容安排、工作举措等提出具体要求。
    3.坚持领导带头。党员领导干部既是学习教育的对象,也是学习教育的领导者,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积极参加所在支部活动,与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查摆问题、一起接受评议,在学做结合上为党员做出表率。
    4.强化督促检查。局党委各督导组,要根据包联安排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对各单位的学习活动进行督导检查,掌握各支部(总支)学习教育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对存在问题及时反馈促其整改,对问题比较突出、整改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