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前股 浏览:2483次发布时间:2025-04-09 17:04
蒲城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开展全县幼儿园规范管理暨一日保教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中心校(城区片区),县直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 - 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县幼儿园办园行为暨一日保教工作,提升保教质量和水平,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县幼儿园规范管理暨一日保教工作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督查,全面了解我县幼儿园规范管理暨一日保教工作现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以督促改,以评促建,推动幼儿园树立科学保教理念,优化一日活动组织,提升保育教育质量,为幼儿提供更加优质的学前教育。
二、督查时间
2025年4月10日-2025年6月30日。
三、督查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公、民办幼儿园。
四、督查内容
本次幼儿园规范管理暨一日保教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就“办园资质、办园规模、财务管理、园务管理、安全管理、一日活动安排、生活活动、游戏活动、教学活动、教师专业素养、家园共育、卫生与保健”等12个方面进行全面督查(详见附件)。
五、督查方式
1.实地查看。督查组深入幼儿园,实地查看幼儿园规范管理暨一日活动各个环节的组织开展情况,包括活动室、功能室、户外场地等环境设施;
2.查阅资料。查阅幼儿园一日活动计划、教学教案、教师培训记录、家园共育资料等相关文件和记录;
3.访谈交流。与幼儿园管理人员、教师、幼儿及家长进行交流,了解幼儿园一日保教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
4.随机听课。随机抽取教学活动入班听课,观察教师教学方法、幼儿学习状态和教学效果。
六、督查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10日至4月13日)。各中心校(城区片区)召开辖区幼儿园专题会议,组织学习通知要求,熟悉和掌握督查内容及方式,成立专门的检查工作小组,统筹安排此项工作,充分做好初评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幼儿园自查阶段(4月14日-4月20日)。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对照督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并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各中心校,县直幼儿园直接上报学前教育股。
(三)中心校初查阶段(4月21日-5月5日)。各中心校(城区片区)务必组建检查小组依据督查内容结合幼儿园自查情况对辖区幼儿园进行全面检查,逐园形成问题台账,如实填写《幼儿园规范管理暨一日保教专项督查表》(附件),并形成工作汇报,于5月11日将汇报及附件电子版、纸质版一并上报学前教育股。
(四)县级督查阶段(5月6日-6月30日)。县教体局将抽调县级学前教育专家组建县级督查工作组,按照督查时间安排分组进行全县督查。督查组将严格按照督查内容,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访谈交流、随机听课等方式,客观、公正地对幼儿园一日保教工作进行督查评估,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幼儿园将下达整改通知书。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幼儿园规范管理暨一日保教工作督查工作是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提升办园条件及保教水平的重要举措。各中心校(城区片区)、县直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督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目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督查工作要求,规范工作程序,严明工作纪律,统一尺度、统一标准,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积极配合督查。各幼儿园要积极配合督查组的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反映真实情况,不得隐瞒、虚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虚心接受,认真梳理,积极整改。同时,各幼儿园要对照督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完善各类档案资料,做好中心校(城区片区)初查和县级督查准备工作。
(三)强化结果运用。此次督查结果将作为幼儿园分类评估、评优评先、民办幼儿园年检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和优先评选;对存在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力的幼儿园,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等处理。
蒲城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