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学校“校园餐”近期工作提醒(2)

浏览:1456次发布时间:2025-04-16 08:52

蒲城县学校后勤服务中心

关于中小学校“校园餐”近期工作提醒(2

各校园:

   近期检查中发现,各校园在“校园餐”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有的学校领导思想麻痹大意,有的学校对“校园餐”政策研读不细。现将做好“校园餐”工作提醒如下:

一、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营养午餐核定标准为5+XX的部分由学校自定义。

二、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召集人必须是家长代表担任。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请迅速组织开展监督工作。

三、学生每餐前必须洗手后再用餐,确保用餐安全。

四、临近夏季,各校园对待加工食材、调料(如蚝油、番茄酱需冷藏)等按照使用说明要求做好储存。

五、肉类食材不能储存过多,必须及时冷藏存放,及时使用。加工肉类食材必须彻底解冻后再进行清洗和烹饪。

六、生食蔬菜和水果应在专用区域或设施内清洗处理,必要时进行消毒。未经清洁的禽蛋使用前应清洁外壳,必要时进行消毒。
    七、学生餐具必须按照“除渣、浸泡、清洗、消毒、保洁”各环节规范操作,餐具需45度倾斜整齐摆放在消毒柜里。

八、营养午餐不低于“一荤两素一汤”,做到周内菜品不重样,早、晚餐两菜一汤(每周荤菜不少于三次)。

九、各校园不能给学生提供高盐、高油、高糖及深加工食品。

十、各校园将健康教育、劳动教育、感恩教育、反浪费教育等食育教育积极融入学校教育体系。

十一、各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需实行专账管理、分账核算,营养改善计划账务要与学校非营养餐伙食账分开。

十二、领导餐必须坚持做到与学生“同桌、同价、同餐”,陪餐照片需和学生在一起就餐。

十三、禁止供应各种凉菜。这些凉菜包括:凉荤菜、生素凉菜、开水焯过的素凉菜等。

十四、禁止供应剩菜剩饭。夏季气温较高,食品极易发生腐变现象,因此食堂剩余饭菜要及时处理,坚决杜绝二次供应。

十五、各校园应给学生提供免费、充足、符合卫生标准的白开水或直饮水。

十六、各校园食堂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或劳务派遣的(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学校实行安全双总监、双安全员制度(学校和劳务公司各一名),明确职责分工,形成相互监督、协同管理的工作模式,确保食品安全监管无死角。

十七、各中心校一定要加强对辖区内的教学点、幼儿园指导和检查。

                        蒲城县学校后勤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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