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教中心 浏览:903次发布时间:2025-05-12 11:03
蒲教发〔2025〕44号
蒲城县妇女联合会
蒲城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开展2025年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妇联,各片区、中心校,各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一章第十三条规定,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提升全社会对家庭教育的重视,引导家长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营造家校社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县妇联、县教体局决定,联合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周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家校社共育 新法治护航
二、活动目的
1.普及《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核心内容,明确家长主体责任。
2.提升全县家长科学育儿能力,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3.推动学校、社区、家庭协同联动,形成家庭教育支持网络。
三、活动时间
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8日
四、活动对象
广大家长、全县师生、社区居民
五、活动内容
(一)线上宣传
社区、各校(园)利用社交媒体平台、家长群等,推送《家庭教育促进法》解读视频。(视频由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提供)
(二)线下宣传
1.各校(园)宣传点悬挂横幅、张贴海报。
2.各校(园)设置家庭教育“门诊台”,由家庭教育骨干教师、班主任为需要的家庭针对性答疑。
3.各校(园)利用校园广播站、课堂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
(三)亲子活动
1.各校(园)组织学生家长与孩子一起制定“家庭公约”,明确家庭各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2.各校(园)、各镇(街道)妇联为家长推荐家庭教育书籍,举办“好书共读”分享会。
(四)案例分享会
各校(园)通过线上班级群开展家庭教育微话题讨论,优秀家长经验交流。
六、活动要求
(一)各镇(街)妇联、各校(园)根据实际情况在宣传周有效开展活动,同时要指导村(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家长学校)积极开展相关宣传活动,使“依法带娃”思想深入人心。
(二)全体妇联干部、教师要带头学法懂法,带头履行家庭教育责任,让好家庭、好家教、好家风支撑起良好社风。
(三)5月12日,各校(园)宣传点在县教体局四楼领取横幅、海报等宣传用品(宣传点名单见附件)。
(四)5月18日活动结束后,各镇(街)妇联将活动资料上报至县妇联、各校(园)将活动资料上报至县教体局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县 妇 联:邮箱:pcfl7230499@163.com
电话:0913—7212066
县教体局:邮箱:pcjtjyzx@163.com
电话:0913—7200775
蒲城县妇女联合会 蒲城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