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来源:安稳股    浏览:1202次发布时间:2025-05-12 11:51

蒲教发202543

蒲城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印发《2025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综合单位、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2025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抓好工作落实。

                                                          

 

                                                           蒲城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5月6日         

 


蒲城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意见

 

根据《蒲城县教育体育局2025年工作要点》,为进一步做好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全力确保教体系统平安稳定,依据中、省、市、县安全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系统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筑牢校园安全防线,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为宗旨,为全力打造渭北教育中心保驾护航。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建立健全教体系统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有效防范和减少师生伤亡事故的发生,大力提升我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二、目标任务

结合教体系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目标任务,有效遏制或消除重大学校安全责任事故,全面提升师生法治安全素养,增强学校安全风险防范能力,聚力实现校园安全管理“零事故”目标,把学校建成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

三、工作措施

(一)全力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

1.夯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各学校以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指南》为指导,完善学校、班级立体式、网格式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各校(园)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厘清夯实各管理岗位安全责任,与全体教职工逐人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落实中心校属地监管责任。抓好辖区内教学点、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每月对辖区内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特别要加强对寄宿制学校、偏远位置教学点及幼儿园的安全监管。

3.按照“三管三必须”“谁主管 谁负责”原则,局机关业务股室提前谋划部署,履行对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督查、监管责任。各股室、综合单位、片区每月对包联及辖区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4.落实家长监护责任。利用家长委员会、家长会、家访、家长接待日、学校开放日、致家长一封信、告家长书等多种家校沟通渠道,督促提醒家长严格落实学生离校和假期期间的监护责任,严防出现监管真空。

(二)扎实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5.严格落实安全日志制度。各学校要严格落实班级、学校安全日志制度,由专人根据实际检查情况及时进行填写,详实记录班级、学校安全管理过程。

6.全面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各学校要在春秋季开学前集中开展一次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每月对校园重点部位逐一进行全面排查;城区片区、各中心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对辖区学校的安全专项检查。

7.认真落实应急疏散演练制度。各学校要健全完善人员密集

场所应急疏散路线图,校内楼梯楼道要划分隔离线,学生集中上下楼期间安排专人进行值守。按照教育部《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及《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演练主题》,落实好中小学校每月一演练,幼儿园每季度一演练,寄宿制学校要定期开展夜间应急演练,有效提升师生自我安全防护能力。

8.落实安全例会制度和通报制度。县局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通报总结学校安全工作,研判分析安全形势,部署安排下阶段工作。学校每周要总结部署有关安全防范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管理专题会议。

9.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县局定期组织举办各类安全培训活动。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覆盖全体教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

10.认真落实安全监管网格制度。全县学校实行三级网格管理:一级网格为教育体育局,相关职能股室根据分工负责全县学校安全监管工作;二级网络为片区,负责本片区安全监管工作;三级网格为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负责辖区校园安全管理具体工作。

(三)深入推进学校安全精细化管理

11.各学校要全面加强门禁查验登记管理。在校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严格落实外来人员问、查、登记等入校流程,建立学生非放学时间离校登记制度,完善学生离校交接管理,严格落实早查、午查、晚查制度。

12.突出抓好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工作。按照《蒲城县中小学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实施办法》,成立欺凌防治工作委员会,落实学生在校期间无缝隙、全链条管理。定期开展学生欺凌防治专题警示教育,制定学校欺凌防范和处置工作制度,建立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防范和处置工作职责,畅通欺凌举报渠道,公布欺凌防治责任人、法治副校长、包校民警、分管安全校领导等联系方式,对来电来信反映情况要及时主动核查处置。要及时排查、调查、化解欺凌事件,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要充分发挥“警察叔叔信箱”作用,及时搜集掌握校内矛盾问题,深入推进“护校安园”工作,筑牢学校安全防线。

13.常态化做好教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要定期排查学校周边涉校、涉师、涉生矛盾,摸排掌握涉黑涉恶线索和治安乱点乱象信息,及时向属地及县局报告,营造良好的校外环境。

14.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扎实开展“一盔一带”安全教育实践活动,配合公安机关完善学校周边安全指示标线,认真落实上放学时段安保力量的护学工作。抓好学生乘车、骑车安全教育,禁止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城区片、各中心校要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监管,定期联合交管交通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做好校车驾驶员及随车人员教育培训、校车隐患排查整改等工作,确保校车安全规范运行。

15.坚持开展管制刀具和违禁品排查活动。按照“入校必查、随机抽查”的要求,做好在学生入学和返校期间的安全排查,收缴刀具、易燃易爆物和危险品,及时制止学生不安全行为。

16.落实学生在校期间安全无缝隙管理。

1)上学时段。学校门卫、安保人员和带班领导、值班教师负责维护学校周边交通和治安,看护学生有序进入学校,维护

学校正常上学秩序,上课后实行全封闭管理。

2)上课时段。由课任老师负责上课时的安全管理工作,对课堂中出现学生间矛盾及时制止,并联系班主任和学校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3)课间时段。学生课间要安排专人在楼道、楼梯拐角、出口处看护学生有序下楼,一切有学生活动的场所都要安排人员值班巡视,课间操班主任要跟班活动,严格落实全程无缝隙管理。

4)放学时段。中小学生放学实行路队制,安保人员和值班人员要在校门口值守,看护学生平安离校,在学校周边发现影响师生安全的情况要立即采取措施,并第一时间报告有关部门。

5)晚自习时段。班主任、安保人员和值班教师要在晚自习期间加大巡视巡逻的力度密度,无正当理由一律不准学生外出,更不准外来人员进入学校。

17.加强住宿生管理。寄宿制学校宿舍管理人员、分管领导、班主任要精确掌握住宿学生信息,落实班主任、宿管老师夜查点名,安保人员夜间不少于两次巡查,学校领导夜间抽查等制度,切实加强住宿生安全管理。

18.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各学校要按标准配备“三防”设施,提升学校安全“四个100%”防范质量,不断强化学校安全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建设,有效提升学校安防体系建设水平。

19.加强临聘人员身份核查和安全管理。按照谁聘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临聘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学校临时聘用的包括教学、安保、宿管、食堂从业等人员,要根据不同岗位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行业从业年龄要求,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以及持有经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的合格报告(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含结核病等甲乙类传染病检测结果)。

20.加强对重点学生群体(特异体质、心理障碍、家庭异常、校外租住、留守失管等)的关爱管理。要精确排查建档,明确关爱帮扶教师,密切关注在校期间思想状况和学习生活,及时跟进关爱,帮助疏导调适,落实“班主任每天一问,校长每周一看,县局每月一见”关爱机制。特异体质学生要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免责协议,留存备案。

21.严格遵守集体外出报备要求。要注意教学实验、师生集体外出活动与研学旅行、社会实践活动安全,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事件,师生外出前要充分研判不安全因素,部署落实好防范措施。按照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备案管理要求,各学校未在县局业务股室备案的一律不准组织师生参加集体外出活动。  

22.严格执行调休审批规定各学校申请调休要应充分考虑师生身心状况和安全因素,避免因调休导致师生过度疲劳或增加安全风险严格落实县局《关于规范学校调休审批工作的通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休

23.确保学校消防安全。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把消防安全纳入学校安全教育课程,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开展教职员工消防安全能力培训,特别要提升夜间值班教职员工、保安、宿舍管理员等人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加强学校防火管理,对人员密集场所电器电线、灭火器材、消防水源、燃气等设施隐患不定期进行逐项排查整改。持续深化消防安全除患攻坚成效,全面推进“拆窗破网”和打通“生命通道”工作,清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全面清理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和校内死角杂物,动态清零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明显提升师生员工疏散逃生和避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教育师生掌握森林防火安全知识,落实家长节假日期间的监管责任。

24.确保校舍安全。各学校每学期要开展校舍安全问题自查整改,特别在汛期雨季前要全面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年久失修的校舍、附属建筑、构筑物、墙体、护栏等设施及时维修、更换、加固,不放过每一处隐患,不放过每一个细节。要切实加强校内施工管理,实行教学区与施工区相隔离,落实好安全防范、安全教育、巡查管理等制度。

25.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各学校常态化对周边环境进行排查,及时掌握校外周边威胁学生健康和安全的各种不良因素,积极联动公安、文旅、卫健、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职能部门开展治理,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要按规定设置好校门口硬质防撞、警示牌、减速带、人行横道等设施。

26.食品卫生及饮用水安全。各学校要加强食堂的日常管理,严把原料采购关、加工关、消毒关、陪餐关和留样关等环节,定期清理库房,规范清洗、消毒程序,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每日晨检和健康监测制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演练。建立健全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使用制度,定期对所有供水设施进行检修、维护、清理。使用桶装水的学校必须备案索证索票。二次供水、净化水等必须提前进行安全检验,必须有官方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27.车辆安全管理。

1)校车安全管理。各学校对已审批的校车运行线路要每月进行全线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登记备案。要加强对驾乘人员管理,坚决杜绝超员、超速、不按审核路线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上车系好安全带、下车清点人数要求,坚决避免出现将幼儿遗忘在车内现象,严禁使用非制式校车接送幼儿。

2)其他车辆管理。各学校要制定车辆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入校入园车辆的安全管理,合理设置车辆进出时间、路线及停放位置,明确时速限制,并与车辆驾驶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学生课间、活动时段严禁一切车辆在校在园流动,合理设定划分电动车充电和停放区域并配备灭火设备,严防事故发生。

(四)着力加强学校法治安全教育宣传

28.各学校要针对极端天气和地质灾害、交通事故、煤气中毒、拥挤踩踏、暴力欺凌、意外伤害、溺水、消防、食品、网络安全等重点内容,适时开展安全教育。

29.大力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大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知识的教育宣传,全力防范学生参与校内外打架斗殴酿成恶性伤害事件。认真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不断完善预防在校在园学生遭受性侵害和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体制机制,有效打击和预防侵害未成年学生犯罪发生。要深度发挥法治副校长在参与学校安全管理、化解调处矛盾纠纷、防范未成年人犯罪和保护师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方面的积极作用,切实强化法治教育效果,让广大师生学法、知法、守法,提升依法执教的能力水平。

30.筑牢网络安全防线。推动学校网络安全建设,制定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对学校网络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完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确保网络系统的稳定运行。定期向师生普及网络安全法规知识,大力整治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严防不良信息传播和网络安全事故发生,努力营造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31.做好防溺水专项教育。各学校要加强预防学生溺水警示教育工作,要以适当方式提醒监护人履行监管责任,涉水域学校应积极主动提请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水域安全管理。

32.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安全及反恐反邪、毒品预防、反诈防骗等各项工作要求,全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隐患整改工作,及时摸排、汇总、上报问题线索,落实重点人员稳控措施,抓好重要时段、特殊时期的安全稳定工作。

(五)认真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

33.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按照一校一策原则,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完善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各项工作制度,积极加强与卫健、疾控以及属地卫生院的协作配合,大力开展相关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

34.认真加强日常管理。落实好晨午检、因病缺勤缺课、病情跟踪、返校复课证明查验等制度,规范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教职工年度体检和传染病筛查工作,坚决执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35.全面整治环境卫生。开展好爱国卫生运动,开学前要全面彻底的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常态化做好教室、宿舍、食堂、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和保洁消毒,彻底清除校园内积存杂物、废弃物和卫生死角,保持学校整体环境干净整洁。

36.切实加强应急处置。各学校设置卫生室(保健室),做好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加强传染病疫情预警监管,及时报告和应对校园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确保师生健康平安。

(六)全力抓好信访稳定工作。

37.各学校要切实扛牢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责任,要抓好风险排查,及时发现矛盾隐患,有效抓好问题化解,对重点人、难缠事要分类制定化解方案和任务措施,夯实工作责任,健全包保体系,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教育教学良好秩序。

(七)健全安全考核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38.严格落实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各学校对校内非正常死亡、伤害事故、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电话报告属地政府和县局,1小时内形成正式报告上报。同时立即启动预案并采取应急措施,按照统一指挥做好处置工作。若对突发事件瞒报漏报且造成后果及负面影响的,县局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39.各学校要坚持“积极妥善、快速有效”的原则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坚决防止事态扩大,坚决制止推诿扯皮现象。对于各类安全事故要及时查清事故原因,总结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按照各自职责权限处理事故有关责任者。

40.各学校要积极做好校方责任保险的全员投保工作,进一

步完善第三方参与的学校安全事故处理机制,降低事故风险。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将安全管理纳入到学校考评体系内,建立安全工作与履职评定、职称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切实提高教职员工参与学校安全管理的工作积极性和实效性,确保学校平安稳定。

(二)各学校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特别要做好重大节假日、纪念日和敏感时期、重要时段的安全稳定和值班值守工作,确保及时有效的应对处置突发事件。

(三)县局将依据本意见,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方式对各级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对安全管理思想不重视、工作不扎实、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以及隐患问题突出、矛盾纠纷频发的学校在全系统通报批评,对存在问题较大的下发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并挂号跟踪;对因玩忽职守,防患不严而导致出现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的学校,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