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幼儿园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30   浏览量:2755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对幼儿园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检查的
通   知
 
各中心校、城区片区,第二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夯实工作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对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中心校(城区片区)、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针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各中心校(城区片区)要认真开展幼儿园消防隐患排查活动。结合辖区幼儿园实际,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重点查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措施是否到位,消防设施设备维修配备是否及时并符合要求,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活动室、休息室、食堂等线路、电器的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及时维护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善疏散标志,安装应急灯,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加强对食堂、休息室等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的管理,加强对教职工的用电管理,严禁私拉电线,使用电热毯、热得快等电器。有建筑工地的要进行重点监管,督促建立消防安全制度,落实用火、用电、易燃可燃材料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施工现场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三、各幼儿园要扎实开展安全教育。结合气候特点,充分利用板报、橱窗、微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火灾防范措施,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加强火灾自防自救互救能力的培养。各幼儿园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幼儿园园长全面负责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园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员为主要责任人。园长要亲自安排部署消防安全工作,要层层落实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把任务分解到各班级和个人,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五、各中心校(城区片区)按照《幼儿园消防安全检查表》(见附件)做好辖区内幼儿园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向幼儿园反馈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及建议,完善整改措施。各幼儿园利用国庆假期完善各种制度,消除安全隐患。教育局将于国庆假后对幼儿园消防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附件:幼儿园消防安全检查表.xls
 
 
 
 
                                                   蒲城县教育局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