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车安全应急逃生演练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28   浏览量:2389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校车安全应急逃生演练活动的
通  知
 
各中心校、城区片区:
    为进一步增强幼儿园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应对校车突发事件的紧急逃生与自护自救能力,切实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校车安全应急逃生演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
    全县提供校车服务的公、民办幼儿园、小学
    二、活动主题
  强化应急逃生演练 确保幼儿乘车安全
    三、阶段安排
  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10月26日—10月30日)
    各中心校召开辖区内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本辖区幼儿园、小学校车安全应急逃生演练活动;各幼儿园、小学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做好演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11月1日—11月14日)
    各幼儿园、小学按照制定的活动方案组织实施,并保存相应的影像资料;各中心校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11月15日—11月20日)
    活动结束后,各幼儿园、小学对此项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辖区中心校;各中心校对辖区内幼儿园、小学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汇总、存档并按要求上报教育局职教股。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扎实做好校车安全应急演练。各中心校、城区片区要统筹安排辖区幼儿园开展校车应急逃生演练,积极主动联系辖区中队,指导幼儿园制定周密细致的演练方案,要严格落实演练活动安全责任,保障演练人员安全,要精心组织应急演练活动,认真总结校车应急逃生演练活动的做法、经验。
    2、切实加强校车安全教育。各中心校、城区片区要指导、督促辖区有校车的幼儿园充分利用教师会、墙报板报等方式,采取集中教育和日常教育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针对教师、幼儿及其监护人的交通安全教育,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掌握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技能;通过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等方式,要求幼儿的监护人严格履行监护义务,按时到校车停靠点接送幼儿,提升幼儿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幼儿乘车安全。
  3、认真做好日常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各中心校、城区片区要认真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监督职责,进一步指导、监督幼儿园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同时,加强与辖区中队沟通与协作,及时查处未办理许可及标牌、黑校车等非法车辆接送幼儿行为,采取多种措施和方式取得家长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切实保障幼儿人身安全。
    4、请各中心校、城关片区于11月20日前将本辖区开展校车安全应急逃生演练活动总结材料(文字、图片、视频)和各幼儿园活动情况统计表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报教育局职教股。
 
    附件:
    1、2015秋季安全演练汇总表.xls
    2、2015秋季安全演练过程描述表.xls
 
                            
 
 
                                             蒲城县教育局
                                            201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