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调查摸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04   浏览量:2923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
试点调查摸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初中、中心校、县直学校
    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于2014年8月13日印发了《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暂行)》(陕教规范〔2014〕14号),正式启动了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试点工作。为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省教育厅决定对定期注册范围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有情况进行摸底,并对近年来各地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我县有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摸底范围
    全县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以及上述范围内的聘用(合同)制教师。
    二、摸底内容
   (一)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历史数据保存情况。
   (二)持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人数。
   (三)持有与岗位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人数。
   (四)持证教师不在教学岗位情况。
   (五)历年教师年度考核情况。
   (六)历年教师完成继续教育情况。
   (七)历年撤销、丧失及补发、换发教师资格人员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教育部和我省的一项重大改革,事关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做好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的政策解释与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使广大教师加深对建立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意义的理解,营造自觉履行岗位职责、不断加强师德修养和学习培训、励志终身从教的良好氛围。
   (二)夯实责任,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精心部署,认真组织,指定专人按要求做好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单位的调查摸底工作。要严格保证数据的质量和安全,按照“谁填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严谨细致的作风,按照填表说明,准确、规范地填报表格,确保填报内容及所附材料的真实、可靠。如因单位报送失误造成教师信息有误或遗漏的将追究统计和保送人员的责任。
   (三)规范统计,按时报送。纳入摸底范围的老师,应以校为单位,整体推进,组织专人填报《蒲城县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摸底表》(见附表),县直学校、初中、中心校分别汇总后务于11月15日前将上述表格的纸质版及Excel格式电子版,报送至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 系 人:吴纲    联系电话:7212897
   
    附件: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摸底表.xls
 
 
 
 
                                           蒲城县教育局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