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政治生态

发布时间:2015-11-12   浏览量:3778
     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围绕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落实主体责任,新华社对教育部部长袁贵仁进行了专访。
    把党章的权威树立起来
     问: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始终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请您谈谈对此的理解?
答:《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具有党内法规的“宪法”地位,纪律效力是最高的。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要求和纪律要求,并将其进一步细化、具体化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六大纪律”等,既体现了《党章》的精神和要求,同时又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准则》坚持正面倡导,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坚持纪严于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通过《准则》这面引领党员干部的“旗帜”和《条例》这把管党治党的“尺子”,把党章的权威树立起来。
    三个方面突出体现执政党特色和党纪要求
    问: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全面梳理了党章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您认为,这两项法规具体从那些方面突出了执政党特色、严肃了党纪要求?
答:《准则》和《条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是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
    一是坚持纪严于法。无数案例表明,领导干部违法乱纪,最初都是违纪党员的“思想滑坡”“道德滑坡”导致对廉洁自律要求的放松,因此,要用准则这面“旗帜”树立党员高尚精神追求,用纪律这把“尺子”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实现抓早抓小,违纪则咎,防微杜渐,真正保护好我们的干部。
     二是突出执政党特色。新修订的《条例》,是按照我们党的纪律建设规律和历史传统,将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使《条例》内容真正回归党的纪律,更具党纪特色。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准则》和《条例》积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及时总结提炼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和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
     以巡视为契机将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
     问:从巡视发现的问题来看,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归根结底是没把党章当回事。2015年中央第三轮巡视已对教育部进行专项巡视,请您结合下一步《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谈谈如何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意识?
答:教育部是在中央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印发之后,接受专项巡视的中央部门单位之一,我们要以巡视为契机,进一步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唤醒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将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引导党员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将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
     二是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巡视工作,敢于直面问题、勇于揭露问题、善于解决问题。
     三是加大对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凡是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和线索,不管涉及什么人,都要认真核查,决不姑息、决不迁就。
     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政治生态
     问:纵览近年来的腐败案例,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是重要原因。教育部党组计划采取哪些措施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答: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近年来,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查处的腐败案件和巡视、审计等发现的问题看,我们的工作与中央要求和群众期待相比还有不小差距。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与教育工作实际结合起来,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政治生态。
     一是把《准则》和《条例》落实到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将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作为各级教育部门和高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首要内容,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寸不让。
     二是把《准则》和《条例》落实到选人用人工作中,从严把好选人用人关。研究制定教育部党组对直属系统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诫勉的实施办法和教育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推动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三是把《准则》和《条例》落实到作风建设中,让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执行教师收受礼品礼金的“六条禁令”和高校师德“七条红线”,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推动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对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等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坚决纠正并依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四是把《准则》和《条例》落实到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中,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发挥教育系统信访举报受理中心作用,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健全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受理工作机制,加大重大信访、重要案件线索督查督办力度。
     五是把《准则》和《条例》落实到加强纪检工作中,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支持教育系统各级纪委以贯彻《准则》和《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