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做好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
收费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
各初中、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渭教监〔2015〕4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
二、时间安排
11月13日至11月17日。
三、检查内容
(一)教育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1、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安排部署情况;
2、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落实情况;
3、国家各项惠民政策贯彻落实情况;
4、中小学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
(二)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情况
1、学校组织违规补课情况;
2、公职人员参与校内外有偿补课及处理情况;
3、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情况。
(三)中小学教辅材料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扎实整改。各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领导组织机构,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各校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乱收费问题,要列出整改清单,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整改工作要力争全面、深入、彻底,真正见到成效。各校将自查自纠总结形成书面材料,经校长签字后于11月17日前报教育局监察室。
2、周密安排,全面检查。11月16日-24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物价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县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各校要结合工作实际,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凡是涉及到检查内容的所有收费事项,必须全部纳入本次检查范围。
3、落实责任,严肃问责。对违规收费性质恶劣、自查自纠中弄虚作假、推诿扯皮、屡查屡犯的典型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在上级检查中发现的恶劣突出问题及整改不到位的,除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从重处理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公开曝光。
蒲城县教育局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