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蒲城县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蒲城县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学校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蒲城县教育局
2015年11月17日
蒲城县教育系统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控和杜绝冬春季节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和保障教育系统平安稳定,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蒲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蒲政办发〔2015〕160号)要求,县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16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切实维护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积极动员广大师生,认真排查整治校园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加强校园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力做好消防应急演练和灭火救援准备,不断健全校园火灾防控体系,确保教育系统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努力营造平安稳定的校园环境。
二、组织领导
教育局成立全县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庞建军 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王冬印 教育局副局长
董新庄 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各股室负责人、校园中队中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基教二股,办公室主任由雷建军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三、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全国“两会”结束。
四、工作任务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学校法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学校、幼儿园要明确消防工作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具体实施消防安全工作。要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定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
(二)扎实开展防火检查。各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校园防火检查,并在开学、放假和重要节庆等活动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火检查,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要及时整改。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是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二是日常防火检查工作落实情况;三是教职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四是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五是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情况;六是厨房烟道等定期清洗情况;七是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八是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九是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十是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情况。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记录纳入校舍消防安全档案管理。
(三)坚持开展防火巡查。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加强夜间巡查,并明确巡查人员、部位。食堂、会议室等场所在使用期间应当至少每两小时巡查一次,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并做好记录。重点巡查以下内容:一是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二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通道及重点部位锁门处在应急疏散时能否及时打开,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三是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四是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五是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房、变配电室、体育场馆、会议室、教学实验、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或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四)加强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和管理。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消防设施配备标准》配置消防器材,并依照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每月出具维保记录,每年至少全面检测一次。
(五)规范校园消防安全标识。各学校、幼儿园要规范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等处要设置消防警示、提示标识;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要张贴记载维护保养、检测情况的卡片或者记录。
(六)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学校、幼儿园每年至少要对教职员工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所有教职员工应当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自救。学校要把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生课堂教学内容,确定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进行授课,并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幼儿园应当采取寓教于乐的方式对儿童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中小学校要保证一定课时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并针对各学龄阶段特点,确定不同的消防安全教育的形式和内容。
(七)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各学校、幼儿园要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各岗位人员及其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并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举办重要节庆、文体等活动时,应制定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幼儿园和小学的演练应当落实疏散引导、保护儿童的措施。
(八)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县教育局将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范围,学校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或者发生重特大火灾的,除依据消防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外,当年评优资格实行“一票否决”,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冬季风干物燥,气候寒冷,校园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集中,人流物流多、节庆活动多、燃放烟花爆竹多,火灾风险剧增,极易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流失。各学校、幼儿园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马虎和松懈思想,全力抓好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深化宣传,营造气氛。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运用校园广播、黑板报、展板、宣传画、电子显示屏、学校网站等,向全校师生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提醒师生加强自身安全防范,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三)及时报告,畅通信息。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期间,各学校幼儿园要对重大事件和重要信息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协调处理。凡是重要工作、重大活动,以及有一定影响的火灾事故,都要迅速上报教育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7219740)
(四)加强督查,责任追究。教育局将成立督查组深入校园开展督查,对存在的疑难问题及时开展帮助指导和信息反馈。对今冬明春期间发生重特大以上火灾事故的,教育局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各初中、高中、中心校、城关片区、县幼儿园制定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请于11月3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上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蒲城县教育局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