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发〔2015〕94号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5年贫困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
贷款本息催收工作的通知
各初中、资助中心:
根据省、市资助中心及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关于2015年贫困大学 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催收工作会议精神和蒲城县人民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签订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县级合作协议》条款第五条第四项“负责催收贷款本息、管理贷款合同以及其他贷后管理工作”,为做好我县生源地贷款本息催收工作,确保助学贷款在我县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就本息催收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成立助学贷款本息催收工作领导小组
由教育局党委副书记苏耀锋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万小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支部书记何建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唐峰担任,成员有各初中校长及资助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资助中心,办公室主任由资助中心副主任唐峰同志兼任,负责协调和处理日常事务。
二、催收基本情况
2015年我县共有5370名毕业学生应该偿还本息,其中应还本金:2718544.21元,应还利息:3139587.95元,共计5858132.16元。所有毕业学生家庭住址分布在全县的32个初中辖区。
三、催收包联辖区的划分(见附件1)
四、催收工作阶段安排
1.信件告知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
省开行和资助中心向每位应还款学生发送还款告知书,告知学生还款时间、金额、方式及逾期的后果。资助中心全面、认真做好收取工作,为还款学生和家长服好务。
2.催收通知书送达阶段(11月16日—11月30日)。
第一阶段工作完成之后,资助中心对全县缴纳情况进行汇总,把未缴纳本息学生名册按现有辖区进行分类,由资助中心包联人员把未缴纳本息学生的详细信息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发至各包联辖区。
各包联辖区根据未缴纳学生的详细信息,安排联络员认真填写催收通知书(附件二),并于一周内送达学生家庭,通知书送达后,要求签收人在通知书下方的签收单上签名,学校保存,以备检查。对通知书的送达,要不讲条件、不讲理由,采取多种方式将催收通知书送达学生或家长手中。
3.上门催收阶段(12月1日以后)。
第二阶段完成之后,资助中心将再次汇总未缴纳本息学生花名册电子版发至各包联辖区。各辖区联络员要亲自上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告知其还款是其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否则将会对学生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产生不良影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学生,县资助管理中心将会以恶意欠款行为上报人民银行诚信系统。一次上门不行的,要多次上门,直到交纳为止,确有特殊情况的查明原因并上报县资助中心,由资助中心汇总统一上报省教育厅及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
五、有关要求
1.加大宣传力度,确保人人知晓。
宣教办负责,资助中心配合,在“蒲城教育”微信公众平台对今年还款的时间、方式、方法进行宣传。资助中心联系县电视台,组织好宣传内容,通过“游飞字幕“的形式对催收工作进行宣传。各初中要在辖区繁华地段悬挂横幅(“助学贷款圆你梦,按时还款是义务”,宣传内容正下方为“(11.1-12.20为法定还款时间)”,右下角为单位全称加宣字。),除此之外,各单位也可采取召开教师会议、发放宣传页(附件三)等形式对助学贷款还款政策进行宣传,确保人人知晓,为今年的催收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2.提高认识,增强催收工作的主动性。
贫困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政府行为,是政府赋予教育部门的责任和义务。我们要切实提高认识,把助学贷款催收工作作为一项维护惠民工程的大事来抓。如果我们县的助学贷款催收工作做不好,银行有可能停止在我县助学贷款业务,县政府还要承担风险补偿责任,这将导致我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失去求学的机会,对全县全面实施学生资助工作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降低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执政能力的知信度。
3.加强诚信教育,增强催收工作的服务意识。
助学贷款学生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他们的文化知识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较高。我们在工作中,要把开展诚信教育、普及金融知识放在首位,同时,要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注意保护他们各类信息和隐私,整个工作既要合法、合规,又要充满温情,充满服务。对有恶意欠款倾向的学生,要以批评教育为主。
4.结合实际,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长期工作。各包联辖区要结合本地的实际,确定责任心强的同志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和本息催收工作。同时,资助中心要积极探索和建立贷后管理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把国家这项惠民工作做实做好。
附件:
附件汇总.doc

1.蒲城县助学贷款催收包联辖区划分表
2.助学贷款催收通知书
3.大学生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政策
蒲城县教育局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