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的
实施方案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为了认真落实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文广局、市卫计局、市安监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渭公办发〔2015〕86号)文件精神,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七进”工作,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学校抗御火灾的能力和水平,维护教育系统大局稳定,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 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七进”工作,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国民安全教育体系,进一步落实各综合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责任,进一步提升广大师生消防法律法规意识、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教育系统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 主要任务
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为主题,扎实开展消防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达标创建活动,切实增强教育系统全体教职工、学生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
(一)消防宣传进机关
1、局机关、各综合单位要成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机构,确定消防安全宣传员,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规章制度,有年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严格落实。
2、局机关、各综合单位要将消防知识纳入干部培训必修课程,根据单位实际制定灭火疏散应急预案,每年组织一次以上全员消防知识培训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
3、局机关、各综合单位宣传橱窗或宣传栏定期有消防安全内容,重点部位设有消防安全标志,定期利用单位广播、闭路电视、电子屏幕等进行消防安全提示。
4、机关干部普遍掌握“懂所在场所的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知识。
(二)消防宣传进校园
1、中小学、幼儿园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有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严格落实。建立校外消防辅导员制度,公安消防官兵、公安派出所民警定期对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指导。
2、中小学、幼儿园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做到有师资、有教材、有课时,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演练和师生参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学校结合当地实际开设消防安全校本课程。
3、各高中要将消防知识和技能纳入新生军训课程,开设一堂消防知识课、组织一次疏散逃生演练、进行一次灭火实操、阅读一本消防安全知识读本。
4、各学校、幼儿园要在显著位置设置固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栏,寄宿制学校的宿舍张贴消防安全须知和疏散示意图。学校校报、板报、校园电视、广播、网站定期刊播消防安全知识。
5、各学校要每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示范课”教学活动,定期组织消防知识竞赛、消防主题征文比赛、消防漫画大赛、参观消防站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 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教育局成立消防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庞建军局长任组长,副组长由副局长董新庄担任,成员为各股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教二股,雷建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消防宣传工作组织协调、督查落实、考核通报等。各单位、学校也要成立本单位工作机构,加强对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单位、学校、幼儿园要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量化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三)健全宣传队伍。各校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队伍,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加强对消防宣传队伍的培训,经常性到社区、农村开展宣传活动,提升宣传工作水平。
(四)保障宣传经费。各单位、学校要将消防宣传经费列入经费预算,为配备固定消防宣传设施、制作消防宣传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志愿者活动等提供经费保障,确保消防宣传教育活动顺利开展。
蒲城县教育局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