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10   浏览量:2851
 
 
蒲教发〔2015〕110号
 
蒲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
通      知
 
各民办学校:
    根据《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渭教成职民〔2015〕45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对民办学校管理,全面掌握民办学校发展现状,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提升民办学校办学水平,促进我县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就做好我县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及对象
    1.经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均属本次年检的对象,其中经市教育局批准举办的民办学校,由县教育局进行检查评估并提出初评意见后,上报市教育局复验、终检。
    2.县域内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文化培训机构。
    二、年检内容
    本次年检的主要内容为:一年来学校在办学方向与依法办学、学校管理与组织活动、办学条件、师资建设和教育教学管理、招生工作、资产与财务管理、安全稳定等方面的实施与发展情况(详见附件1)。
    三、阶段安排
    本次年检工作从2015年12月10日开始至12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校自查阶段(12月10日-12月21日)。由各学校依据《渭南市民办学校年度检查评估表》(见附件1)逐条逐项对照自查自评,进行全面总结,充分做好迎检前各项准备工作,并务必于12月21日前提交年检材料,材料清单如下:
    1.2015年度学校工作与学校发展情况总结报告;
    2.2015年度学校财务审计报告(从1月1日至12月底),并附固定资产明细表、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由于年度时间未终,本项材料可推迟到2016年1月15日前上报);
    3.《2015年陕西省民办教育情况统计表》(含电子版,见附件2);
    4.《办学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5.《收费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6.学校自有房产证复印件或场地租赁协议复印件;
    7.《2015年度渭南市民办学校年检登记表》(含电子版,见附件3)。
    以上材料,除《办学许可证》副本和财务审计报告外,其它材料应装订成册上报。
    第二阶段:县级检查阶段(12月22日-12月28日)。县教育局将抽调专人,组建年检工作检查组,深入各民办学校,采取“听、查、看、访”等形式,即就是听汇报、查资料、看校容校貌及相关部室等、走访教师及学生代表,全面了解和掌握民办学校运行发展相关情况,并依据《渭南市民办学校年度检查评估表》逐条逐项进行量化得分,提出初评意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汇总阶段(12月29日-12月31日)。检查工作结束后,县教育局将依据各检查组提交的检查情况,并结合各民办学校一年来贯彻落实、执行县局工作安排的情况,核定年检结论。年检结论分为合格(80分以上)、基本合格(60分—79分)、不合格(59分及以下)三个等次。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取消办学资格:
    1.内部管理混乱,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社会严重不良影响者;
    2.招生严重弄虚作假,欺骗社会、欺骗学生,影响恶劣者;
    3.不服从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经告诫仍不改正者;
    4.学校资金链断裂,或办学人抽逃资金者;
    5.擅自将办学移交转包给其他组织或个人者。
    对年检合格者,县教育局将在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上加盖本年度年检合格戳记或上报市教育局申请复验、终检,并办理相关手续;对初步结论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且无一票否决情况者,县教育局将指出其存在的具体问题,并责成学校限期三个月内完成整改,待期满经检查验收整改到位者,可上浮一个等次形成正式结论,然后办理年检戳记手续;经限期整顿仍不合格者,县教育局将在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上加盖本年度年检不合格戳记,责令停止下年招生;对于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或连续两年无教学活动的学校,教育局将依法取消办学资格,收回《办学许可证》,终止其办学行为。今年,对于存在超范围办学的民办学校,将一律列为限期整改对象,限期整改六个月,待期满后,视其整改情况,核定相应年检结论。
    四、几点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年检工作是对民办学校一年一度全面工作的一次大检阅;也是教育局加强民办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有效抓手和重要途径;更是民办学校自我总结、科学评判,着力提高办学水平的有效途径。各民办学校要引起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迎检工作机构,由董事长、校长亲自负责、牵头抓总,各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并做好迎检前的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年检工作顺利进行。
    2.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一是各民办学校要实事求是,认真自查总结,材料中涉及的各种情况和数据务必要真实准确;二是各检查工作组要深入实际,全面准确把握学校情况,客观公正地为每所学校逐条逐项评估赋分,要注重帮助学校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供点子,力争通过年检更好地起到促进学校工作的作用。
    年检工作结束后,县教育局将依据年检工作检查情况,核定年检结论,及时将年检结果向社会公布;在此基础上,进行全面总结,并结合我县民办教育现状、城乡分布特点、地位作用、存在的问题等,形成全县2015年度民办教育发展报告;对办学指导思想端正、成绩突出、有良好社会信誉的民办学校,予以表彰和鼓励。
 
    附件:附件汇总.doc
    1渭南市民办学校年度检查评估表
    22015年陕西省民办教育情况统计表
    32015年度渭南市民办学校年检登记表
                            
 
 
 
                                              蒲城县教育局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