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4   浏览量:2651
 
 
蒲教发〔2015〕114号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    知
 
各高中、初中、中心校、幼儿园及民办学校:
    为了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护全县中小学生、儿童及教师身体健康,依据《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应对重污染天气的紧急通知》和《蒲城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蒲政办发〔2015〕7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特制定《蒲城县中小学、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蒲城县教育局
                                        2015年12月23日
 
 
 
蒲城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应对和预防重污染天气,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给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广大师生带来的危害,切实保障全县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依据陕西省教育厅下发的《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陕教体〔2014〕21号)、《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应对重污染天气的紧急通知》和《蒲城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蒲政办发〔2015〕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及幼儿园。
    二、工作原则
    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科学预警,及时响应;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
    三、预警分级
    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严重程度,将预警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Ⅳ级预警、Ⅲ级预警、Ⅱ级预警、Ⅰ级预警,分别用蓝、黄、橙、红颜色标示,Ⅰ级预警 (红色)为最高级别。
    Ⅳ级预警(蓝色):预测未来我县(市)将出现48小时重度污染天气(AQI>200),或连续出现72小时以上中度污染天气(150<AQI≤200),发布Ⅳ级预警。
    Ⅲ级预警(黄色):预测未来我县(市)将连续出现72小时重度污染天气(200<AQI≤300),发布Ⅲ级预警。
    Ⅱ级预警(橙色):预测我县(市)将出现连续72小时严重污染天气(300<AQI<500),发布Ⅱ级预警。
    Ⅰ级预警(红色):预测我县(市)将出现24小时以上极重污染天气(AQI≥500),发布Ⅰ级预警。
    四、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一)Ⅳ级预警(蓝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1.健康防护提醒措施:提醒低龄学生、患心脏病、肺病及其他慢性病的师生、特异体质师生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提醒师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
    2.教学调整措施: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
    3.其他措施:做好因重污染天气对师生身体造成影响的观察了解,并作好相应的工作准备;校园内洒水降尘;所有在建的中小学各类工地、料场、堆场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做好洒水降尘工作;加强对学生上、放学期间防尘和个人卫生习惯的教育。
    (二)Ⅲ级(黄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1.健康防护提醒措施:提醒低龄学生、患心脏病、肺病及其他慢性病的师生、特异体质师生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提醒师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
    2.教学调整措施: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
    3.其他措施:做好因重污染天气对师生身体造成影响的观察了解,并作好相应的工作准备;校园内洒水降尘;所有在建的中小学各类工地、料场、堆场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做好洒水降尘工作;加强对学生上、放学期间防尘和个人卫生习惯的教育。
    (三)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1.健康防护提醒措施:提醒低龄学生、患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的师生、特异体质师生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提醒师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
    2.教学调整措施: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停止组织各类体育考试、测试和运动会,并延期举行。
    3.其他措施:做好因重污染天气对师生身体造成影响的观察了解,并作好相应的工作准备;校园内增加洒水降尘频次;所有在建的中小学禁止土石方开挖、路面整修、绿化种植、房屋拆除等作业;加强对学生上放学期间防尘和个人卫生习惯的教育。
   (四)Ⅰ级(红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降级或解除
    1.健康防护提醒措施:提醒低龄学生、患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的师生、特异体质师生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提醒师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
   2.教学调整措施:中小学、幼儿园停课。
    3.其他措施:校园内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全市中小学禁止土石方开挖、路面整修、绿化种植、房屋拆除等作业;所有在建中小学内各类工地、料场、堆场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做好洒水降尘工作;做好因未接到停课通知到校学生的看护工作,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看护,采取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
    五、预警启动与解除
    (一)县教育局根据市、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预警情况,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预警响应措施的发布、降级或解除指令。
    (二)各学校、幼儿园按照县教育局和当地政府相关机构要求,按照预警分级特征启动中小学、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发布应急响应措施、降级或解除指令。
    (三) 各学校、幼儿园根据县教育局和当地政府相关机构发布的应急响应措施、降级或解除指令,负责组织本校、园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具体实施工作。
    当市、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发布预警解除后,县教育局发布解除应急响应指令,恢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Ⅰ级预警应急响应在停课日当天解除或降级时,中小学、幼儿园次日恢复上课。
    六、保障措施及工作职责
    (一)教学保障措施及工作职责
    1.实施Ⅳ级预警(蓝色)预警、Ⅲ级(黄色)预警、Ⅱ级(橙色)预警处置措施时,所耽误的体育课可采取调课方式保证课程计划落实。
    2.实施Ⅰ级(红色)预警处置措施时,县教育局将统筹协调停课后课程调整和本级组织的学生体育竞赛、体育考试延期调整等工作,努力降低因天气情况对学生学习和体育锻炼的影响;各学校要指导学生安排自学计划,适当布置自学内容,待解除预警后另行安排时间补课。
    (二)安全保障措施及工作职责
    1.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抓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防止停课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实施Ⅰ级(红色)预警处置措施时,学校为学生及家长提供人性化关怀,为因各种原因到校的学生提供代管等帮助。
    2.寄宿制学校,要安排组织好留校学生的日常活动,并加强门卫、宿舍、食堂等管理。
    (三)宣传保障措施及工作职责
    1.加强全县教育系统开展相关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
    2.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强化对学生的生态环境教育、应对重污染天气防御措施教育,并通过学生向家长传递相关知识。
    七、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预防为主。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把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做好师生健康防护措施教育,提前预防,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
    (二) 各学校、幼儿园要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并落实。
    (三) 各学校、幼儿园要统筹协调停课后课程调整和学生体育竞赛、体育活动延期调整等工作,在接到预警应急响应措施指令后启动实施本方案,并根据预警级别减少或停止学生户外运动,组织学生在室内上好体育课及开展智力运动项目。
    (四) 各学校、幼儿园在停课期间,要提示家长看护好学生,确保学生人身安全。I级预警应急响应启动或解除后,及时通知学生停课或恢复上课时间。
    (五) 各学校、幼儿园应在预警响应期间确保校长、主管领导等相关人员24小时通讯畅通,同时注意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并及时上报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