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发〔2015〕115号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调整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根据教育局领导分工和上级安全工作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局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蒲城县教育局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庞建军 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冬印 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董新庄 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魏碧贞 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苏耀锋 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王军峰 教育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来 雄 教育局党委委员
成 员:曹会保 勤工俭学办公室主任
雷建军 基教二股股长
何亚平 人事股股长
赵丹江 职教股股长
马雷记 信访办主任
郭红炜 校建股股长
二、领导小组分工情况
董新庄同志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基建安全工作(责任股室:基教二股、校建股);
王冬印同志负责民办学校、职业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安全教育、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股室:职教股);
苏耀锋同志负责营养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勤工俭学办公室、基教二股);
来雄同志负责教育系统信访及教师维稳工作(责任股室:信访办、人事股);
王军峰同志负责安全责任追究工作(责任股室:监察室)。
三、工作职责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工作总体要求,依据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工作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决定,对全县学校(园)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2.组织制定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研究解决学校(园)安全重大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3.根据全县学校(园)安全工作的需要,合理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机构,配备安全工作管理人员,加强资金投入,健全安全监管网络,完善责任体系。
4.经常性深入基层学校,了解学校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定期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及稳定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
5.负责全县学校(园)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教育周”等活动。
6.负责开展全县学校(园)安全工作日常监管工作。
7.组织开展本系统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活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并进行督促整改。
8.制定全县学校安全应急预案,指导、监督学校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工作。学校(园)发生安全稳定事件时,及时赶赴现
场组织救援,协助调查并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
9.组织协调县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学校(园)开展安全工作检查与指导。协助政府组织对学校(园)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10.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指导学校(园)妥善处理安全事故,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蒲城县教育局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