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全县幼儿园散放寒假的通知
各中心校,城区片区,县第二幼儿园:
2015-2016学年度即将结束,现将2016年全县幼儿园散放寒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散放寒假和开园时间
全县幼儿园于1月18日(星期一)起散放寒假,春季入园报名时间为2月23日--2月24日,2月25日正式开园。
二、认真做好假期有关工作
一是各中心校(城区片区)要召开辖区幼儿园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寒假有关工作,明确幼儿园散放寒假及开园报名时间,严禁幼儿园利用假期组织幼儿参与各种兴趣班和商业性演出,严禁幼儿园在假期为各种文化补习班、兴趣班提供场所。
二是各幼儿园要对2015年工作进行一次“回头望”,认真总结全年工作,分类整理各种档案资料,装订入盒,形成年度工作档案。
三是各幼儿园要利用假前有效时间,在年度评估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设施设备检修维护等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工作方案。同时,要对全体教师、幼儿开展一次交通、食品卫生、传染病预防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通过告家长书、通知书等形式,及时做好与幼儿家长沟通联络、安全教育等方面工作。在假前要安排落实好寒假值班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向辖区中心校(城区片区)报告。各幼儿园寒假值班安排表及有关整改工作方案要于1月18日前上报各中心校(城区片区)备案。
四是各中心校(城区片区)在幼儿园放假前要对辖区幼儿园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幼儿园假前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及假期整改工作计划开展情况,并在假期进行一次随意抽查,进一步掌握幼儿园安全保卫值班及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五是未经教育部门许可,各幼儿园一律不得组织教师(园长)参加带有营销性质或加盟模式并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各类社会培训,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同时,也不得开展带有商业性的春季招生宣传工作。
六是对于提供校车接送服务且校车使用许可及标牌有效日期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的幼儿园,要按照办理校车使用许可的工作流程于1月12日至1月15日集中到教育局办理相关手续,各中心校(城区片区)要依照《蒲城县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校车购置及使用许可初审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校车使用许可的初审工作。
三、注意事项
1.寒假期间,教育局将对各幼儿园值班情况、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在春季开园工作会上进行通报。
2. 2月下旬,教育局将召开2016年春季全县幼儿园开园工作会议,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蒲城县教育局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