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散放寒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08   浏览量:4932
 
 
蒲教发〔2016〕5号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散放寒假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根据渭南市教育局《关于2015-2016学年度中小学放寒假的通知》(渭教基〔2015〕1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全县中小学散放寒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收假时间。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1月30日(农历腊月二十一日)起散放寒假,于2月23日(农历正月十六日)开学报到,2月24日(农历正月十七日)正式上课,假期共25天。对于确需补课的高三年级学生,各高中可在春节前后集中组织学生进行补课,补课时间控制在7个工作日以内(具体时间由各高中自行安排)。按照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5〕6号)精神,补课要以答疑、辅导等形式进行,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
    二、认真做好期末教育教学工作。各单位放假前要认真总结本学期的各项工作,做好考试分析、教师年度考核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有关工作。工作总结于1月30日前交局办公室。
    三、切实加强假期安全工作。各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特别是在放假前要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主题活动,通过安全教育课、发放安全知识资料、致家长一封信等途径,引导学生学习安全知识、自救技能,提高安全意识,防止火灾、触电、交通、食物煤气中毒等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要特别强调学生走亲访友途中的交通安全,要求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指导学生家长做好子女假期安全教育、管理和监护工作。各学校要切实做好假期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并保持信息联络24小时通畅。要安排专人护(守)校,加强门卫管理和夜间巡逻,严防火灾、盗窃和其他突发事件发生,确保学校财产安全。收假前,各学校要组织教职工提前返校,集中力量对校园进行一次彻底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假期值班安排表于1月30日前交局办公室和基教二股各一份。
    四、安排好学生假期生活。严禁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非毕业年级学生补课,不得将校舍、设施设备等教学资源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使用,教师不得参与、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各类补习班、培训班,更不得有偿补课。要严格控制学生假期作业量,确保学生有足够的休息时间。提倡给学生布置特色作业、社会实践、科普活动等形式的寒假作业,开学后相关科任教师要认真进行批改,夯实潜质生质量。在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指导学生参加社会调查、社区服务、公益劳动、环境保护、文明劝导等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倡导绿色健康文明的社会新风尚,减少烟花爆竹燃放,减低对环境的污染,让学生过一个安全、轻松、愉快、有意义的寒假。
    五、倡导节俭廉洁过节。各学校要深入学习并宣传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师生心中。教育师生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要求,抵制家长请客送礼现象,提倡节俭廉洁,过一个文明、和谐、欢乐的春节。                   
 
 
 
                           蒲城县教育局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