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15年第四季度校车运行情况的通报
城区片区、各中心校:
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校车接送行为,保障幼儿乘车安全。现将2015年第四季度全县校车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当前,全县有国家标准制式校车136辆,经县政府许可的119辆。各中心校能够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蒲城县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校车初审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及要求,认真开展辖区校车安全运行监管工作,督促指导辖区幼儿园开展校车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大部分幼儿园能够按照要求办理校车使用许可、标牌等手续,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能够遵守法律法规,做到不超速、不超员,按照既定的运行方案接送幼儿,保证幼儿乘车安全。同时,积极开展校车安全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提升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确保了校车安全运行。
二、存在问题
1.安全意识淡漠。个别幼儿园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高。校车使用许可及标牌手续办理迟缓,校车运行日志记录不实、不详,流于形式,安全意识淡漠。
2.安全隐患依然存在。一是面包车接送幼儿现象时有发生。譬如永丰中心幼儿园幼儿家长用面包车接送多名幼儿,城关小狮子幼儿园因校车故障使用面包车接送幼儿等;二是校车超载超速现象时有发生。通过校车运行监控平台发现,个别幼儿园接送途中校车超员、超速行驶,特别是空车返回时,园长、随车照管人员视而不见,未尽到相应的工作职责;三是校车在接送过程中未给幼儿系安全带,存在幼儿在车内打闹、跑动等现象,随车照管人员未能及时制止。
三、有关要求
1.加快校车使用许可及标牌办理工作进程。目前,我县大多数校车已取得了县政府校车使用许可证,并办理了校车标牌手续,但仍有少部分校车因各种原因未申办或未通过政府许可。部分幼儿园在办理校车标牌手续后未能及时到教育局进行备案,严重影响了我县正常的校车安全管理秩序。各中心校要深入幼儿园,摸清情况,督促幼儿园迅速办理校车相关手续。
2.加强领导,细化管理。一是各中心校要在开园初召开辖区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会,组织园长、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学习校车安全管理法规,做到警钟常鸣,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二是对于受通报的幼儿园,要约谈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要引以为戒,正面引导,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今后,教育局将对校车超员、超速等违规问题转交县交管大队依法顶格处理,绝不姑息,以维护我县校车接送秩序,确保幼儿乘车安全。
蒲城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办 公 室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