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发〔2016〕7号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印发《春节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
通 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现将《蒲城县教育系统春节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严格贯彻落实。
蒲城县教育局
2016年2月3日
蒲城县教育系统
春节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根据《蒲城县春节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确保春节期间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快速高效,有力有序的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影响,确保全县教育系统大局稳定,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县教育系统春节期间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确保平安的原则;
(二)坚持统一领导,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原则;
(三)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
(四)坚持预防与控制并重的原则。
四、组织机构
(一)成立蒲城县教育系统春节期间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庞建军 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冬印 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董新庄 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魏碧贞 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苏耀锋 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王军峰 教育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来 雄 教育局党委委员
成 员:机关各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教二股,办公室主任由主管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基教二股股长担任。成立指挥部,指挥部设在局三楼会议室。
(二)职责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发生突发事件后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立即到指挥部集合;对发生在春节期间的各类突发事件进行研判,并指挥相关股室、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办公室主要职责:协助领导小组工作;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指令;负责收集和汇总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办公室电话:7219740 春节期间应急值班电话:7212142)。
五、响应等级
(一)根据教育系统总体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处置程序;
(二)县委、县政府临时安排的应急处置工作。
六、应急处置
在春节期间如需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应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由当天值班领导担任指挥长,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事故现场的救援工作;分析、判断事故发展趋势和确定应急处置方案;部署和组织相关股室、综合单位、学校按照预案开展紧急救援工作,并随时与领导小组联络,及时报告救援情况,传达落实上级指示;涉及重大决策应先请示领导小组。
根据处置需要成立4个工作组:
(一)医疗救援小组
组 长:董新庄
副组长:雷建军 许顺强 赵丹江
成 员:基教一股、基教二股、职教股各同志
主要职责:
1.立即组织护送受伤人员去医院救治;
2.配合医院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伤情或病情动态,统计受伤人员情况,随时与指挥小组保持联系;
3.接待受伤人员家长,并说明基本情况,做好安抚工作,防止出现情绪过激情况。
(二)现场控制小组
组 长:来 雄
副组长:何亚平 马雷记 郭红炜 陈福成
成 员:人事股、监察室、校建股、校园中队各同志
主要职责:
1.控制现场,维护秩序,劝离无关人员,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2.排查其他受伤人员,组织力量送往医院;
3.接待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及思想工作;
4.协助公安等部门组织疏散群众,做到不围观、不拥挤,维护正常秩序。
5.尽早向知情者、见证人调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资料。
6.妥善做好事故发生后信访稳定工作。
(三)后勤保障小组
组 长:王冬印
副组长:王 伟 苗永明 刘喜民
成 员:办公室、计财股、内审股各同志
主要职责:
1.尽力做好医疗救治、现场控制等工作的联络和后勤支援工作;
2.必要时配合医疗、防疫等机构进行现场消毒、取样分析等工作;
3.做好上级来人和家长的接待工作,必要时为上级工作组现场办公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四)信息调查小组
组 长:苏耀锋
副组长:赵新文 原新明
成 员:党委办、宣教办各同志
主要职责:
1.事故过程的各种文字、图像信息资料采集,撰写书面报告,整理取证材料,做好相关数据的分类统计、分析工作,及时提供各种资料;
2.调查事故原因,12小时内形成完整的书面材料逐级上报。
3.负责事故新闻的发布、与外来媒体的沟通协调和接待工作,确保报道内容客观真实。
七、工作要求
(一)各县直单位、学校、幼儿园党政一把手是春节期间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如发生紧急事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二)听从安排,服从指挥,步调一致,统一口径。启动应急预案后,接到通知的工作人员城区在30分钟内赶到事故现场,城区外在1小时内赶到事故现场。
(三)各县直单位、学校、幼儿园要随时完成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安排的临时各项工作任务。
(四)各县直单位、学校、幼儿园主要领导要保持通讯畅通,不得关机。要加强本单位值班工作,坚持领导亲自带班值班,值班期间不得远离。
(五)对未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及时采取处置措施或者采取措施不力导致事态扩大,造成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由局纪委监察室对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实施诫勉谈话和党政纪处分等,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