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1   浏览量:2135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6年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单位:
    根据《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17号令)、《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教财【2011】2号)和《蒲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及《蒲城县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教育局具体工作,特制定2016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有步骤、有重点地对我县教育系统内部实施财务审计,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在深化学校改革,促进廉政建设,服务学校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内审“免疫系统”作用,独立开展内审工作,确保审计意见公平公正、审计建议得到采纳实施,促进各项教育政策的全面落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审计目标
    (一)积极探索管理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推进财务预算执行和决算制度。今年将通过2所规模较大学校常规审计,在执行财务预算方面,依法分析、正确建议,提升学校管理水平,促进教育系统内部各单位加强管理、节约经费,保障有限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和资金使用的进一步提高。
    (二)深入开展学校财务收支审计。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在教育治理新环境下,内审股将全面开展审核监督工作,从学前到各高中教育段,覆盖学校的各项财务收支,在常规审计基础上,安排伙食费专项审计,通过对学校进行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审计,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维护好学生和家长的利益。
    (三)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前移审计关口,变审计发现型为预防型。持续做好暑期校长离任审计工作,为法人顺利移交奠定基础,审计中把握“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原则,提高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意识,促进教育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
    (四)抓实跟踪审计。2015年进行了常规审计8次,伙食费专项审计6次,离任审计16次,专项审计调查2次,今年审计工作中,将针对审计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促进单位财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遏制“屡审屡犯现象”,进一步增强审计在内部管理中的作用。
    (五)围绕重点、捕捉热点做好专题审计。以教育局的重点工作为导向,精心安排针对性的审计,根据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开展主动审计,进一步提升教育管理的有效性,加强监督力度,避免被热点问题“牵着鼻子走”,着力提升审计服务水平。
    三、审计范围
    2016年对局属各综合单位、义务段、学前、民办教育的经费、伙食费等收支内审工作将继续加大审计频度和力度。在日常票据严审的基础上,每月至少开展一个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安排一次中小学库存现金专项检查工作,每次检查不少于审核单位总数的10%。审计工作采取双随机(检查单位随机,检查时间随机)方式,提前三个工作日告知被审计单位,组成审计组就地审计。
    四、审计内容
    (一)学校财务收支情况;
    (二)学校预算执行情况;
    (三)学校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四)学校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五)学校内部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情况;
    (六)学校固定资产使用管理情况;
    (七)学校校长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八)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情况;
    (九)学校其他财务管理使用情况等。
    五、审计要求
    (一)审计人员必须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做到依法审计、规范审计、求真务实,切实履行好职责,确保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和审计人员的廉洁自律,对审计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纪的行为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汇报,并建议进行责任追究,同时把内部审计结果作为内部相关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被审计单位要配合好内审人员开展工作。按要求如实提供会计报表、会计账薄、记账凭证、资产盘点表、学校重大支出会议纪要和相关协议、合同,内控管理、财务制度等资料。
 
 
 
                                                蒲城县教育局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