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规范和加强聘请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4   浏览量:2519
 
 
中共蒲城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重新规范和加强聘请兼职法制副校长
工作的通知
 
各初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政法各单位:
    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中,大量工作实践证明,聘请兼职法制副校长对加强中小学生法治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违法犯罪、治理
校园周边环境等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深受各聘任学校和广大师生家长的欢迎。鉴于学校格局调整、聘请人员变动及聘任期已满等原因,为了进一步做好全县中小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和推进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经研究决定,拟从政法系统中重新推荐一批政治思想好、业务素质高、精通法律知识,热爱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法律工作者,充实到兼职法制副校长队伍中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工作职责和要求
    (一)兼职法制副校长的工作目标
    聘请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要以开展“法律进校园”为主题,推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为工作目标。
    (二)兼职法制副校长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1、协助学校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对师生和学生家长进行普法宣传,培养广大师生遵纪守法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2、出席学校研究法治教育、创建法治示范校园活动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工作的校务会议。
    3、协助学校对违法违纪学生、有不良行为学生、后进学生教育转化工作,开展谈心帮教和家访活动。
    4、每月至少一次到学校了解学校的治安情况,每学期至少作一次法治报告或组织进行一次法治教育基地参观教育活动。
    5、协助配合公安、市场监督、文化、综合执法、卫生等部门依法管理和整治校园周边的网吧、游戏厅、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和与广大师生身心健康有关的餐饮场所,综合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环境。
    6、协助学校妥善处理学生违法犯罪案件,严肃查处侵害师生、滋扰教学秩序的案件。
    7、预防和遏制校园“暴力”案件的发生,对学校内外出现的侵害学校治安秩序的情况和不安定因素,一经发现,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协助及时查处。
    8、专题研究青少年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预防青少年犯罪问题,汇报、交流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经验。
   二、学校的责任和义务
    1、将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列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
    2、为兼职法制副校长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制定兼职法制副校长定期工作重点及联系制度。
    4、邀请兼职法制副校长参加学校法治教育等方面的工作会议及学校重大活动。
    5、为参加培训学习的兼职法制副校长提供培训学习经费。
    6、对兼职法制副校长建立工作档案,详细记录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三、聘任范围、资格和程序
    兼职法制副校长的聘请工作依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教育部门负责,各政法单位予以支持配合。城区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人选可从政法委及公检法司等单位中产生,各镇辖区兼职法制副校长人选原则上从学校所在地的派出所、法庭和司法所以及法律服务所中产生。兼职法制副校长实行聘任制,五年一聘,可连聘连任。在各镇辖区,一名政法人员最多可同时兼任两所小学的法制副校长。学校与受聘者实行双向选择,明确权责义务。受聘者不脱离原工作岗位和担任的职务,派出单位应大力支持,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兼职法制副校长的任职资格:一是受聘初高中学校的兼职法制副校长,必须在政法部门工作三年以上,原则上应由政法各部门科、所、庭、股、队长、主任以上职务的人员担任,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可由独立工作能力强、法律业务素质高、参加工作两年以上的政法人员担任;二是具有较强的文化素质,熟悉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相关知识;三是热心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兼职法制副校长人选经聘任学校申请,由县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推荐,双方同意后,填写好登记表,由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县教育局审批,各学校按批文颁发聘书。在一个聘任期内,兼职法制副校长因工作变动或被解聘空缺时,由所在学校向县教育局和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报告,按程序另行确定人选,办理聘任手续。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
    聘请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由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牵头,统筹协调教育和政法各部门进行。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负责,把加强和推进中小学聘请兼职法制副校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各学校工作目标管理,列入各学校年度责任目标考评之中。
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县教育局要对中小学校聘请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给予指导和督促检查。对积极推进聘请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的学校和个人要优先给予表彰,对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提出整改要求,以形成压力和动力,保证工作落到实处。要安排一定数额的经费用于兼职法制副校长的培训和表彰奖励工作。
    五、具体要求
    1、政法各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认真做好推荐聘任工作。
    2、附表由受聘人填写,一式两份,聘请学校和本人单位盖章后,由聘请学校于2016年3月25日前,送交县教育局基教二股,审核后送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统一出文聘任。
    3、以前所有已聘任的学校和新聘任的学校均要填写此表(出文、备案)。
 
    附件:蒲城县兼职法制副校长申请审批登记表.doc
 
                    
 
                      中共蒲城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
                                       蒲城县教育局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