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和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5   浏览量:2844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和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
通  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开学以来,各学校幼儿园能积极开展安全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县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总体良好。但教育局在开学安全督查过程中发现个别学校不同程度存在安全隐患,给师生的人身安全带来重大的威胁,同时,春季是各类传染病高发期,根据我县校园安全工作总体情况以及季节特点,现就做好校园安全及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学校门禁制度。校园门卫工作是师生安全保障的第一道屏障,各学校幼儿园门卫人员要坚持在岗,针对来人来访要做到详细登记、询问事由,上课期间校门必须上锁,严防无关人员进入校园,确保校园安全。
    二、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各学校幼儿园要立即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重点为师生食堂、教学楼、实验室、宿舍、厕所、围墙等场所的设施设备和消防安全,特别是一些死角盲点,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学生在校活动期间要组织专人在校内进行巡查,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三、对特异体质、特殊家庭学生进行排查摸底。特异体质、特殊家庭学生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有较强的隐蔽性、突发性。学校在排查摸底过程中要保证学生个人隐私不被无关人员知晓,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对学生的体质特点进行详细了解,填写蒲城县特异体质、特殊家庭学生基本信息台账(附件)并于3月30日之前上报基教二股。各校并根据情况安排专人对特异体质、特殊家庭学生进行帮扶和关爱。
    四、做好食堂安全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前期勤办和县食药局对学校食堂进行了专项督查,各学校要对督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食品安全。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设备、餐具、水源、食品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坚决杜绝腐烂、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食品进入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要持健康证上岗,饭菜要保持温度,加工要注意卫生,确保师生吃的健康、放心。学校食堂必须严格采购制度,落实索票索证,规范填写进出库单,健全储藏室档案管理,并做好留样登记工作。做好春季流行性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各学校要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做好人员密集、重点场所的保洁和通风,学生宿舍管理员应每天督促学生在起床后将宿舍窗户打开通风,课间每个班要安排专人负责教室的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适时安排专人对人员密集、重点场所进行消毒。要做好学生晨午检,发现发热和传染性疾病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及教育局基教二股,严防传染疾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健康。
    五、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各学校幼儿园要落实校园内每个教职工的岗位安全责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对岗位安全职责分层组织学习,进一步增强全体教职工的安全意识,防止出现思想松懈或疏忽大意现象。各学校幼儿园一把手、主管安全领导要坚持对教职工岗位安全责任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坚决杜绝人为因素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要定期组织进行安全专题教育,做好学生安全知识普及,使学生能将安全意识内化于心,外显于行。
    六、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各学校幼儿园要提高认识,增强校园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压力感,强化责任,加大力度,确定重点,针对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县教育局将对各校的安全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安全责任不明确、安全档案不健全、安全值守不到位、安全措施不牢靠以及玩忽职守、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等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将给予通报批评和严肃处理。
 
    附件:蒲城县特异体质特殊家庭学生基本信息台账.xls
 
 
 
                                         蒲城县教育局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