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发〔2016〕23号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加强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的意见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2】53号)和省市加强体育艺术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是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学校要端正教育思想,更新教育理念,改变教育方法,切实摆正体育艺术教育工作在学校教育中的位置。
各学校要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以及《课程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牢固树立“健康第一”思想,加强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的统一规划和领导,成立体育艺术教育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各项体育艺术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学校体育课堂教学、大课间(课间操)体育活动、课外体育活动等体育工作推进机制和艺术课堂教学、课外兴趣活动、校园文化三位一体的艺术教育发展的推进机制。坚持创办特色项目,落实 “2+1工程”(两项体育特长,一项艺术特长),努力提高青少年体育锻炼技能和体质健康水平,培养青少年艺术特长以及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审美情趣。
二、抓住重点环节,落实具体要求。
(一)课程要求。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国家对体育艺术教育课程的规定,开齐开足开好体育艺术课,做到课时落实、教师落实、内容落实、教案落实,活动落实。
1. 各学校要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足开齐体育与健康课,所有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体育与健康课时,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充分锻炼,并学会至少两项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
2.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足球纳入学校体育必修课,大力开展多层次、多样化的校园足球竞赛。要积极创造条件,创建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把学生足球特长水平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3.各学校要按照小学阶段每周各2课时、初中阶段每周各1课时开设音乐课和美术课,高中各年级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学分要求,开足开齐艺术课程。
4. 各学校在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好体育艺术课程的基础上,提倡地方特色传统艺术进校园(如:秦腔、眉户等)。
(二)课外体育艺术活动。学生课外体育艺术活动是体育艺术课堂教学内容的扩展和延伸,是培养学生基本体育运动技能特长、艺术特长及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更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各学校要将学生课外活动纳入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安排之中并进而形成制度。
1. 大课间体育活动。
(1)各学校要以学生眼睛保健操、广播体操、校本操、武术操和体育艺术趣味活动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
(2)活动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减,但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3)眼睛保健操和广播体操为每日必须安排的内容,广播操可根据季节变化,适时调整为集体跑操(中学不少于1200米、小学不少于800米)。
2.各种兴趣特长活动。
(1)课外兴趣活动要以育人为宗旨,以面向全体学生为原则,以培养基本技能和兴趣特长为目标。
(2)各学校要以体育训练、艺术社团和兴趣活动为引领,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各种面向全体学生的体育游戏、才艺展示等课外活动,活动形式要丰富多样、活动内容要符合学生年龄特点,活动参与率要不低于90%。
(3)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各种兴趣特长活动的师资队伍建设,积极争取政府、社区等相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的支持,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的教育资源,不断培养、引进体育艺术活动指导教师。
(4)各学校要切实加强体育训练、艺术社团、兴趣小组等各种团体组织的建设,并适时组织训练和参加各种比赛及演出活动。
(5)各学校要为各类课外活动团体提供必要的活动经费、人员、时间和训练场所、活动器材等基本设施设备,切实保证活动正常开展。
(6)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必须组建有田径类体训队(男、女各一队),必须组建有男、女篮球队和男子足球队(有条件的学校可组建女队),此外从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等项目可任选其一作为校本球队;必须组建有两个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艺术社团(声乐、舞蹈、器乐、书法、绘画、摄影等)。省级及以上示范性高中必须组建有田径类体训队(男、女各一队),且要组建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训练队(其中篮球、足球必须男队、女队齐全);必须组建有三个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艺术社团(声乐、舞蹈、器乐、书法、绘画、摄影等)。城区高中必须组建学校管乐队,并安排专人定期开展训练。
(7)初级中学(规模在100人以上的)必须组建有田径类体训队(男、女各一队)和男、女篮球队和男子足球队(有条件的学校可组建女队),此外从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等项目可任选其一作为校本球队;必须组建有三个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艺术社团(包括声乐、舞蹈、器乐、书法、绘画、摄影等),其中,合唱团(50人以上)和书画兴趣小组为必建。
(8)小学(规模在150人以上的)必须组建有田径队(男、女各一队)和男子足球队(有条件的学校可组建女队),同时要至少有一项长期开展的全校性体育活动项目(活动项目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如足球、羽毛球、乒乓球、跳绳、武术等),并逐步形成学校特色项目;必须组建有三个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艺术社团(包括声乐、舞蹈、器乐、书法、绘画、摄影等),其中,合唱团(50人以上)和书法兴趣小组为必建,城区小学和有条件的小学必须组建鼓号队,并定期开展训练。
(9)武术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代表之一,不仅具有现代体育的功能,同时作为一种系统整体性的文化载体,兼具德、智、美及促进人个性发展与完善等社会文化教育功能。各学校从2016年起,要充分利用校内和社会资源,先以成立武术社团为引导,进而在全校推广中国武术、武术操,使校园武术成为我县体育教育、德育教育的一大特色。
各高中、初中、城区小学务必须于2016年3月31日之前将田径队、篮球队、足球队以及艺术社团的组建方案、教练员和队员名单上报教育局基教二股备案。
(三)主要活动。各学校要把竞技比赛和群体性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组织各种竞赛活动,引领和推动群体性课外体育和艺术活动健康发展。
1.中小学生运动会。
(1)运动会以田径比赛为主要内容。各学校要制定相应的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和安全预案,落实经费、时间、场地设施和工作人员。
(2)县局每三年举办一次全县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各学校必须组队参加。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书面报告并征得教育局同意。
(3)各学校每年要定期举办一次全校性学生田径运动会,学生运动会要突出群体性,在合理设置比赛项目的同时,要把全校学生队列队形和广播体操(校本操)比赛作为学校运动会特定比赛内容。
(4)各级中小学生运动会,要坚持勤俭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提倡务实、节俭办会。
2.中小学生艺术节。
(1)课外艺术活动是学校艺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中小学校每年要利用“儿童节”“国庆节”“青年节”等重大节日,围绕爱国主义教育举办综合性、多样性的艺术活动,如文艺汇演、书画比赛、艺术节以及歌咏比赛等活动,培养学生感受美、欣赏美、创造美的能力。
(2)县局每三年举办一届县级校园文化艺术节,各片区可根据辖区内学校开展艺术教育实际,组织开展片区校园文化艺术节,提倡各学校每年举办一次校园文化艺术节。
3.球类竞赛。
(1)县局每年组织举办一次篮球赛、足球联赛。
(2)各片区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篮球赛、足球联赛,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每年至少举办一项球类(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等)比赛。
4.其他体育艺术教育活动。
各学校根据自身体育艺术教育的工作实际,适时开展阳光长跑、跳大绳、踢毽子、拔河、趣味运动等比赛活动以及具有校本特色的体艺比赛。
5.2016年县局体育艺术工作主要活动安排。
3月,全县中学生篮球运动会;
4月,全县高中生足球联赛;
5月,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
9月,全县中小学生足球联赛片区初赛及县级决赛;
9、10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及数据上报;
12月,蒲城县第七届校园文化艺术节。
(四)认真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学生体检工作。新《标准》对学生体质评价更合理、更科学,便于学校、家长和学生本人对健康状况做出正确评价。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年度测试工作和学生体检工作,逐步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和体检档案,认真落实各项要求和措施,确保全县学生测试率达100%、学校上报率达100%和数据一致性达100%。
1.测试范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
1.测试范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
2.测试及数据上报时间:每年9月1日---11月30日。
3.各学校要建立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培训、测试、统计、上报等工作制度和学生体质测试以及学生体检档案。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领导担任,负责制定工作计划,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
4.各学校要认真执行中、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严格落实经费、人员培训等各项要求,配齐配足测试所需的人员、设施设备和场地器材。
5. 各学校要杜绝因设施器材短缺、人员配备不足等原因而影响工作质量的现象,教育局将严肃追究不按要求测试和编造虚假数据的学校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6. 教育局根据测试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工作不力,不能按期完成测试和数据上报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年终考评一票否决。
(五)积极开展体育、艺术示范校创建工作,组织开展体音美教师基本功比赛。各学校要积极开展体育、艺术示范校和足球特色校创建,要以示范校创建工作为抓手,促进学校特色发展。县局每年组织一次体音美教师基本功比赛,各学校要不断加强体音美教师的培养工作,提高体音美教育教学水平。
(六)继续加大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力度。尧山中学、桥山中学、蒲城中学体育场馆对外开放两年以来,惠及周边数万群众,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现鼓励我系统有条件的学校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以促进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
三、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校长是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明确分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的校级领导或负责人,建立健全体育、艺术教研组,明确工作职责。
(二)强化保障措施。各学校要关心体音美教师的成长,进一步完善评价制度,在职务晋升、评优树模、教学能手评选、奖励、进修、培训等方面要保证体音美教师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并应占到一定的比例。体育、艺术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课外体育、艺术活动辅导工作要计入工作量。要将学校体育艺术教育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之内,做到专款专用。各学校要按照国家制定的《中小学体育器材配备目录》以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要求配齐器材。各学校田径场地应设环形跑道,中心小学以上的学校要创造条件建好标准体育场。通过创造学生感兴趣的健身环境,吸引更多的学生投入到体育锻炼中来。对于各种体育设施,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破损要及时维修或更新。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对艺术教育重要性的认识,配备音乐和美术专用教室,以满足艺术教育活动的开展。
(三)建立科学的评价制度。根据渭教基【2015】14号文件精神,从2016年起,中考除将体育测试成绩计入中考成绩外,还将把音乐和美术纳入中考考核科目,着重考查学生基本的艺术素养。从2016年起,各学校要向教育局提交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内容包括体育、艺术课程建设、教师配备、教育管理、教育经费投入和设施设备、课外活动、校园文化艺术环境以及实行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公示制度等方面的情况。
(四)加大督导评估和宣传力度。针对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的特点,从2016年起,教育局将把对学校体育艺术场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课程的开设与落实、参加活动(比赛)成果、学生素质和特长生培养等进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以促进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大对体育艺术教育的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重视、支持体育艺术教育,尊重、关心体育艺术教师,为学校体育艺术教育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蒲城县教育局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