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发〔2016〕29号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印发《蒲城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党政
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现将《蒲城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严格贯彻落实。
蒲城县教育局
2016年3月24日
蒲城县教育系统
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蒲政办发〔2016〕32号)文件精神,努力做好“十三五”时期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特制定蒲城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落实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重大意义
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特别强调安全生产必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实行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是各学校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推动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举措。明确党政一把手的责任,使各级教育行政机构党政领导干部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坚持始终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切实把安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到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中,推动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同步协调发展。
二、成立教育系统安全工作领导机构
成立教育系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庞建军 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冬印 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董新庄 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魏碧贞 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苏耀锋 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王军峰 教育局纪委书记
来 雄 教育局党委委员
成 员:各股室负责人,各综合单位党政负责人,各片区主任,各中心校、初中、县直学校校(园)长、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基教二股,办公室主任由主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基教二股股长担任。
三、明确安全工作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开展全县学校安全情况的汇总分析和形势研判,制定全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性文件和年度工作意见;
2.组织、指导、监督局机关股室、各学校建立和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
3.督促局机关各股室、各学校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4.组织开展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表彰;
5.指导学校开展各类安全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6.承办由县教育局负责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
(二)局党委、教育局安全工作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安全工作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组织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监督检查,督办隐患整改;组织安全应急演练和事故处置;研究解决安全工作重大问题,落实党政领导包联和带队检查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和责任追究,落实安全工作年度考核奖惩制度,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责任目标考核体系,适当加大考核权重,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实绩考核重要内容;指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参与安全工作;督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安全事故。
(三)党委书记、局长安全工作工作职责
党委书记、局长对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对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体制机制、宣传教育、目标管理等重要问题;建立本系统安全工作应急救援体系;主持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安全工作规划,支持班子成员落实安全工作“一岗双责”,支持机关、学校依法履行安全工作职责。
(四)县局分管安全领导职责
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协助局主要领导具体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督查全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各类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规范管理等;组织抢险救援,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处置;主持安全管理日常工作,主持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督促落实安全工作年度考核;完成县委、县政府、县综治办、县安委会、市教育局和局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五)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职责
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业务和股室以及包联片区学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协助局长、支持分管副局长抓好相关工作,抓好业务内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定期研究分管包联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分管股室、包联片区学校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监督安全管理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分管包联范围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和善后工作。
(六)县局各股室负责人安全职责
各股室负责人对与工作岗位相关联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1.基教二股:基教二股股长担任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负责协调和指导教育系统安全管理,督导学校配备安全设施,落实安全制度;负责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档案,做好各项安全工作过程性管理痕迹的留存;负责做好教育系统安全工作上传下达及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上报工作;负责做好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校方责任保险的理赔协调工作。
2.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管理、应急值守和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局机要文电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局固定资产、印章管理等涉及的安全工作;负责局公务用车安全;负责涉及安全工作的后勤保障。
3.党委办:负责全县中小学校长和领导干部学习、培训、考察、交流中的安全管理;负责将安全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纳入对单位领导班子的考察考核;负责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规范言行,防范安全责任事故;参与对学校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调查工作。
4.基教一股:负责全县学校学籍安全管理;负责教学、科技等大型活动的安全组织管理;指导学校做好教学设施设备、实验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管理。
5.人事股:负责系统内人事管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职工招聘录用、人事档案等工作中的安全管理;负责全县教师在学习、培训、考察、交流中的安全管理;负责在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人事管理方面落实学校安全“一票否决”制度;负责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履行职责,规范言行,防范安全责任事故;负责服务离退人员的安全工作;参与查处在职、离退休人员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的活动,参与对学校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的调查工作。
6.计财股:负责系统资金安全,负责教育事业统计资料年报及上报工作准确无误;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和财务管理水平,防止财务违法违纪行为。
7.职教股:负责将安全管理列入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审批条件,督查民办学校安全设施、安全制度的落实;负责职业学校日常管理和学生技能培训、顶岗实践、专业实习等的安全管理;负责督查幼儿园安全设施、安全制度的落实;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前教育、托幼机构的安全管理、安全保育和教育教学活动安全;负责幼儿园校车安全监控。
8.内审股:负责全县学校账务安全,审核资金合理支配。
9.监察室(信访办):负责查处问责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涉及违纪违规的责任人,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处置学校非法组织、邪教等活动事件,负责系统信访维稳工作。
10.校建股:负责全县学校校舍安全管理;负责学校在建工程的设施设备、工程质量、工地环境等安全管理;负责学校设施设备采购招投标安全管理;负责督促学校排查、整改校舍安全隐患。
11.宣教办:负责网络信息安全及网络舆情监控;负责联络县外宣办做好安全事件媒体应对工作。
12.校园中队:定期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督导,督促学校完善健全各种安全防范措施;指导学校警务室建设,建立安全防范工作长效机制;对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开展针对性治安巡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适时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严厉打击发生在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治安和刑事案件;指导学校制定治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定期训练;其他校园安全防范工作。
(七)县局各综合单位党政负责人安全职责
1.招生办:负责招生办业务安全保密保卫工作;负责中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工作中的安全管理。
2.勤办:负责全县学校食品安全及“营养改善计划”招投标、安全运营工作管理;负责学生体检中的所有安全工作;负责学生平安保险的理赔协调工作;负责学生校服质量安全监管。
3.电教中心:负责电化教育业务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蒲城教育门户网站信息安全。
4.教研室:负责教师培训、送教下乡等教研活动的安全管理。
5.资助中心:负责学生资助资金安全;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和财务管理水平,防止财务违法违纪行为。
6.督导室:负责督导全县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负责将校园安全管理纳入校(园)长履职考核范围。
7.活动中心:负责培训期间学员的安全管理;负责外出参加比赛、实践活动等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八)各片区主任安全职责
定期组织召开片区安全工作会议;对片区内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进行检查指导;协助县局领导小组做好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九)各中心校校长、支部书记安全职责
各中心校校长、支部书记是本辖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认真执行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定期组织召开辖区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坚持对片区内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进行检查指导,落实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一岗双责和责任追究制;每季度向县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十)各校(园)长、支部书记安全职责
各校(园)长、支部书记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认真执行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将安全工作纳入本校教育教学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规章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一岗双责和责任追究制。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部署工作,研究解决本单位安全工作体制机制、宣传教育、目标管理等重要工作,每季度向县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十一)县局机关行政人员安全职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岗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对包联片区、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直接检查和指导;指导学校做好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检查指导业务必查安全的工作思路。
四、完善安全工作机制
(一)建立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县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部署重点工作,通报有关安全工作情况。
(二)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常态化检查工作制度,坚持“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一般性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要求,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登记造册,建立档案,逐一销号。
(三)建立完善的“打非治违”工作制度。强化“四严、双查”(严格执行规定和制度;严格排查安全隐患,做到全覆盖;严格整改排查出的隐患,做到零容忍;严格进行验收,在整改上见成效;严肃事故调查;严格责任追查)。实现隐患上报、核查、整改、验收、销号管理。各类隐患要按照措施、资金、人员、时间、预案“五落实”标准整改。
(四)建立完善的安全报告工作制度。各股室要在汇报工作完成进度的同时,汇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股室督导学校过程中,一旦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问题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主管领导汇报,并书面上报局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基教二股)。各学校一旦发生不安全事故必须第一时间电话报告主管领导,2小时内书面上报局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建立完善安全警示约谈工作制度。发生较大安全工作事故、存在重大问题或督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由县局主要负责人对学校校(园)长、支部书记进行约谈。
(六)建立完善领导干部事故现场处置制度。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县局按要求上报事故情况,县局相关领导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七)建立完善安全工作督查督办制度。局基教二股、监察室对股室和学校岗位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不按规定落实岗位安全管理职责的以及县委县政府督办的案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八)建立完善党政领导包联安全工作制度。县局党政领导采取包联股室、片区学校工作制度。要每月听取包联学校的安全工作情况汇报,检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落实情况,实行“三定五问”责任制,即定任务、定责任、定检查,过问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过问大检查工作开展、过问重点隐患整治、过问师生培训教育、过问安全工作投入等情况。
(九)建立完善安全工作问责制度。各股室、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因“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力,导致安全工作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要按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指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原则和相关规定,调查分析原因,划清领导责任,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建立完善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对发生安全事故、安全管理混乱或造成严重影响的,实施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取消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评优树模、职称晋升、提拔任用资格。
五、夯实安全工作责任
(一)健全安全工作组织机构。教育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履行安全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动员部署、督促落实等工作。
(二)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按照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层层分解责任,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共同抓”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安全工作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强化校园安全培训,依法实行强制性安全培训制度,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对学生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作用,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和风险防范知识,切实提高“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震减灾日”、“安全工作月”、“119消防宣传日”等专题活动成效。
各综合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意见,并予以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