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上报2016年省市师德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2   浏览量:3180
 
 
 
 
蒲教发〔2016〕39号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蒲 城 县 教 育 工 会
关于推荐上报2016年省市师德先进评选工作
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弘扬“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高尚品德和无私奉献精神,激励全县师德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市教育局、市教育工会《关于做好2016年师德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全系统开展省、市级师德先进评选推荐上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一)省、市级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推荐范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在教学一线工作或培训、管理工作10年以上的在职在编教师(以教师资格证为准)及教育工作者。
    (二)省、市级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推荐范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和综合单位。
    二、评选条件
    (一)省、市级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受到广大师生和家长的好评。
    2.以人为本,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转化行为偏差学生、帮助困难学生等方面成绩突出,且事迹感人;近三年内没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没有搞有偿家教,且参与了全省“走进家庭、携手育人”大家访活动。
    3.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语言规范健康,行为举止文明礼貌;能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4.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全局观念,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水平,工作业绩突出。
    5.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优秀等次。获得县级及其以上表彰(已被评为省级师德先进的原则上不再申报),事迹特别突出者可不受此项限制。
    (二)省、市级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注重校风建设,近三年来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现象发生。
    2.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工作,师德建设规划和各种长效机制健全。严格实行了师德年度考核和师德建设“一票否决制”,并结合实际,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活动,校本培训和岗前培训中突出了师德教育内容,取得了显著的教育效果。在开展活动的方式方法和制度建设上有创新,取得了突出效果。
    3.教职工普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好评,师德水平和教学效果在本片区内处于领先水平,形成了一定数量的优秀师德群体,校级以上师德标兵和师德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人员达到10%以上。申报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的还应有落实全市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万名教师大家访”活动的开展情况及社会效应。
    4.学校领导班子团结和谐,工作勤奋扎实,勇于开拓创新,廉洁奉公,发扬民主,干群关系好,群众威信高,在师德建设方面率先垂范,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维护教职工权益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县级及其以上表彰。
    5.积极参加师德建设活动,近五年在师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有多人次获县级及其以上师德标兵、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等荣誉称号。近三年来社会各界对学校和教职工无投诉情况发生。
    三、评选推荐办法与步骤
    (一)推荐名额
    我局向市局推荐上报省级师德建设先进集体1个,省级先进个人2名;市级师德建设先进集体2个,市级先进个人6名。
   (二)推荐程序
    各基层单位要在征求教师及社会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评互评、民主推荐、群众座谈、集体决定的方式推选出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由各学校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自荐。
    (三)材料要求
    1.申报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材料:
    (1)推荐申报表(一式3份,正反打印);
    (2)本单位加强师德建设的经验材料(3000字左右,一式5份);
    (3)师德建设规划、方案及考核办法;
    (4)近三年本单位或辖区教师师德考核结果汇总情况;
    (5)近五年来本单位所获得的县级以上荣誉称号复印件;属于学校的还应提供2013年以来本单位教师获县级及以上师德标兵、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等荣誉称号复印件。
    2.申报师德先进个人材料:
    (1)推荐申报表(一式3份,正反打印);
    (2)事迹材料(4000字左右,一式5份);
    (3)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优秀等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4)在本单位或县域内开展师德报告活动的一场全程活动光盘(1份)。
推荐申报省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材料,填写省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表外,还需填写市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表,所有申报事迹材料均要求用A4纸打印,标题用小2号黑体,正文用四号宋体,行距22磅,内容控制在5页以内,于4月27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上报人事股。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此次评选活动作为弘扬高尚师德、倡导尊师重教的过程,要通过大力宣传,在广大教师中形成争当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
    (二)在推荐上报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开展自查评估,严格评选条件,严格工作程序,确保评选质量,切实把业绩突出、事迹典型、社会公认的先进个人推选出来。
    (三)推荐要坚持面向基层和教学第一线,重点向条件艰苦的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和班主任等德育工作者倾斜。城区教师中有在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四)经局委会研究,确定正式向市局推荐上报的先进个人候选人,在正式上报前必须在辖区组织或参与不少于两场的师德报告活动,并有现场活动影音资料及纸质记录,未组织或参与过师德报告活动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联系人:曹石林              
    电  话:0913-7212897
 
    附件:附件汇总.rar
    1.蒲城县2016年师德先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陕西省2016年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
    3.陕西省2016年师德先进个人(标兵)申报表
    4.渭南市2016年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
    5.渭南市2016年师德先进个人(标兵)申报表
                     
 
 
                      
 
                                 蒲城县教育局 蒲城县教育工会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