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切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
通 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随着天气逐渐转暖,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期。近日,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连续发生两起中小学生溺水事故,造成7名学生溺亡,再次敲响了警钟。为贯彻落实好教育部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陕教安〔2016〕2号)以及市局有关预防溺水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现就预防溺水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溺水事故是近年来造成广大中小学生,尤其是农村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原因。各学校要把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作为今年学校安全工作和创建平安校园的重点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思想上更加重视,组织上更加严密,措施上更加有效,行动上更加有力,认真分析学生溺水事故的特点及规律,研究制定防溺水事故的可行措施,把防溺水的教育管理工作抓实、抓好。
二、注重宣传,加强教育
各学校要从溺水安全事故中吸取深刻教训,将安全工作重心切实转移到预防上来,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要通过班会、校会、墙报、校园网、QQ、微信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开展防溺水事故安全教育,教育引导学生掌握预防溺水知识和遇险逃生、自救互救技能,落实好教育部防溺水工作“六不准”要求。 “五一”节前,各学校要广泛开展一次预防溺水教育活动,确保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班级、每一名学生,使预防溺水常识生生尽知。特别是洛河沿岸各学校、辖区内有水库池塘的学校要加大工作力度,坚持抓好学生的安全教育。要组织开展好六月的防溺水救护演练活动,切实提高学生预防溺水的警惕性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积极协调,联动防范
各学校要与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安全工作对接制度,完善预防学生溺水协调机制,争取支持,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要突出加强校外监护重点,落实家长或监护人责任,加强对学生家长的教育,做好子女的安全管教工作,切实承担起学生离校后的看护责任,在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及教育。要主动与有关部门、社区联系,加强河流水塘边警示标牌及安全设施的巡查检查,建立完善水库池塘等水域安全巡查责任制度,有针对性地在重点水域和危险路段采取警示及隔离防范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四、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各学校要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陕教安〔2016〕2号)文件要求,制订详细的安全防范预案,落实好安全责任制,为预防溺水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要建立家长联系制度,将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印送至每一位学生的家长,及时回收家长回执并存档备查。要通过家访、家长会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要严格学生请假制度,对未请假擅自离校的学生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离校原因,要求学生不得到危险水域嬉水或游泳。要严格信息报送制度,对于迟报或瞒报的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节假日期间,学校还可以试点建立学生联防员制度。
五、加强监管,及时总结
为强化落实家长监管责任,各学校务必将《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加盖教育部基教一司骑缝章版,见附件)原封不动地进行印发,确保发到每一名学生家长手中,并将回执存档备查。要做到人人皆知、应知尽知,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请各学校于5月6日前将本通知贯彻落实情况、预防溺水安全防范预案制定以及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的发放情况形成汇报材料,报县教育局基教二股。电子邮箱:pcjjeg@163.com
蒲城县教育局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