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16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拟招聘教师3000名

发布时间:2016-04-25   浏览量:9567

近日,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文,部署2016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将为渭南市、延安市、汉中市等10个市的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区市招聘特岗教师3000名。

2016年陕西特岗计划将统一采用“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tgjs.sneducloud.com)进行特岗教师的报名、招聘、录用、管理和信息动态更新。全省网报时间为5月10日至16日,统一笔试时间拟定为6月11日。年龄不超过30周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均可报名。凡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受到过纪律处分,有不良就业记录的,以及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者,不能参加这次报名考试。招聘工作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取。

陕西省规定,实施特岗计划的县区市必须是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的县区市,以补充乡镇以下学校和村小、教学点教师为主;城区学校不再列为中央特岗计划设岗学校,不再补充新的特岗教师。特岗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学校任教,可根据当地农村教育需求在县域内乡镇以下学校交流。特岗教师在3年聘任期间,其教师工资总额按人均3.1万元/年的标准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高于3.1万元/年的,高出部分由聘用的县区市政府承担。参加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陕西省要求,各市要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把选人标准和质量,严禁在有合格师资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各县区市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特岗教师工资与补贴发放、确保所有特岗教师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对待。各地实施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应将相应岗位的特岗教师纳入实施范围。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各县区市政府要按照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他们全部入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