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卫发〔2016〕64号
蒲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开展蒲城县高中新生结核病筛查的
通 知
县疾控中心、各有关学校:
近年来,我县部分学校发现结核病散发病例,对患病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对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带来潜在威胁。为了切实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传播与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及陕西省卫生计生委、陕西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县卫计局、县教育局决定在我县部分学校开展高中入学新生结核病筛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协作
结核病是一种慢性的呼吸道传染病,主要通过空气飞沫传播,易在人群集中的环境蔓延。学校人口密度大,人员接触密切,在校学生是肺结核病的易感和高发人群,特别是高中学生,正处于青春发育期,是结核病的多发年龄。结核菌素试验(PPD)是测定是否感染结核菌的一种重要方法,是发现肺结核病人最有效途径。县疾控中心、各相关学校要充分认识结核菌素监测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广大师生对结核病防治知识的认知水平,切实搞好此项工作。
二、细致安排,认真组织
(一)大力宣传结核菌素试验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各有关学校要做好师生的宣传组织工作,在活动开始前要对全体学生进行结核病相关知识宣传,提高学生自觉参与监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县疾控中心、各有关学校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活动要求,将尧山中学、蒲城中学、第三高级中学、桥山中学的高中入学新生确定为监测对象,监测时间为2016年5月 9日—5月30日。县疾控中心会同各相关学校要按时间做好衔接确保活动顺利实施。本次监测遵循知情、同意、免费原则。
(三)认真开展技术培训。县疾控中心要成立技术指导小组,并负责在5月9日前,对本次监测的工作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所有工作人员要熟悉《蒲城县部分学校师生结核菌素监测实施方案》,掌握有关要求,确保本次结核菌素监测工作科学、规范、安全、有效开展。
(四)全面落实安全措施。县疾控中心负责试剂的质量监管,要符合相关规定,严格技术规范,严把质量关,确保安全、有效监测。
(五)加强异常反应的监测和处置。县疾控中心要成立异常反应处置与医疗救治小组,认真开展结核菌素监测异常反应的监测,对发生或疑似发生的异常反应,由县卫计局及时组织专家小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上报,如出现群体性反应等应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进行报告和有效处理,避免不稳定因素和群体事件发生。
(六)县疾控中心做好本次活动相关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三、严格要求,确保实效
(1)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责任大,任务重,各学校要认清形势,密切协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2)通过本次监测,各学校要认识到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大力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使广大师生充分认识结核病的危害,提高学校师生的自我防病意识,以保障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蒲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蒲城县教育局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