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集中开展校园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蒲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县集中开展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蒲安委发[2016]2号)精神,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集中开展校园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校园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查找校园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全县教育系统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机构
教育局成立校园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庞建军担任,副组长由局党委其他委员担任,成员为机关各股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基教二股,办公室主任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董新庄兼任,副主任由基教二股股长雷建军担任。
三、阶段安排
本次校园百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从5月1日开始,8月10日结束,共计100天,主要采取学校自查与股室督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督促检查与推动整改相结合等方式,按整治重点和时间分为三个板块和阶段。
板块一(5月份):隐患排查整治月;
板块二(6月份):打非治违整治月;
板块三(7月份至结束):整治成果巩固月。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至5月10日)。各校园要按照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立即组织召开会议,就此项活动进行安排,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制定本校园的专项整治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大力宣传,营造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5月11日至7月25日)。各校园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于排查出的隐患,能够当场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必须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投入和应急预案,确保广大师生安全。教育局将安排督查组,不定期对各校的隐患整治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第三阶段:总结巩固阶段(7月26日—8月10日)。各校园要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教育局将对整治不力的学校采取严格的工作措施,坚决督促其彻底整改隐患,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整治重点
(一)防溺水安全工作。检查各校园对县局4月22日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通知》落实情况,是否将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到每位学生家长手中,检查家长在回执上签字情况,回执收回率是否达到100%。是否组织教师给学生上一堂“防溺水专题教育课”,检查活动资料、图片等。
(二)校车安全和交通安全。检查各校园“校车百日安全行”活动开展情况,是否制定活动方案,是否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否开展安全应急逃生演练。检查校车使用许可、标牌审批等手续是否齐全,校车驾驶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校车运营路线是否经过交通运输部门审批,是否存在超审批范围运营;校车行驶路线是否有陡坡、沟壑、急转弯等危险地段,是否采取安全防范措;排查校车现行状况,包括车辆各项技术指标,使用年限,对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校车,必须停运维修。同时,要积极配合交管部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依法查处面包车、拼装车等违法违规接送行为,保障学生乘车安全,营造良好接送秩序。检查学校是否经常开展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学校门前是否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道路交通警示标识、减速带是否齐全。
(三)三防建设情况。检查校园安保人员是否达到公安部、教育部的要求:师生员工总人数少于100人的学校至少配1名专职保安员;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超过1000人的学校,每增加500名学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寄宿制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300名寄宿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检查门卫值班室是否配备防暴头盔、防护盾牌、防刺背心、防割手套、橡胶警棍、强光电筒、钢叉等防卫器械。检查校园是否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已安装的视频监控系统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是否达到校园全覆盖。
(四)食品卫生安全。检查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是否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分工是否明确;是否落实校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并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检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管理情况;检查索票索证、台账记录、食物原材料存贮、食品加工及发放、食品留样、消毒保洁是否齐全规范;检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学校商店个体工商行政许可证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过期食品和“三无”食品;食堂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经过食品安全培训;食堂卫生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防蝇、防尘、防鼠等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五)校园周边环境情况。检查学校周边是否有诈骗、勒索、恐吓、甚至伤害学生现象,学校与辖区公安派出所是否建立常态巡查制度。检查校园周边200米以内是否存在流动饮食摊点、网吧,检查学校是否对学生进行校园周边安全教育和有效管理。
(六)传染疾病防控情况。学校是否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是否严格落实学生晨、午检和缺课追踪制度,发现疫情是否及时向卫生防疫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是否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学生教室、宿舍、厕所等重点部位是否进行消毒和通风。
(七)消防安全。检查学校消防安全制度、火灾应急预案建立情况和火灾应急演练开展情况;检查学校电线线路是否安全,是否有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器现象;检查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是否扎实有效,学校重点部位、楼道是否配有灭火器,师生是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学生是否熟知消防安全常识和应急避险的技能,学生宿舍消防应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八)校舍和在建工程安全。检查学校是否有D级危房和D级危房的拆除情况,校园在建项目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持有安全生产合格证,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从事建筑活动的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有操作资格证书等情况。
(九)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学校是否建立锅炉、煤气罐、压力容器等设备检查评估档案。对使用天燃气、甲醇、液化气做饭的食堂,检查灶具的安全性和燃气管道的安全性是否良好。配电室电工、锅炉房司炉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十)危险化学药品安全。检查学校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保管、使用、处置等是否建立规章制度。是否落实“五双”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的管理制度。
(十一)日常管理及大型活动安全。检查学校是否按要求组建安全工作机构,健全和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明确责任,扎实开展日常检查管理工作;是否加强上、下学期间和课间秩序管理,严防踩踏及恶性事件的发生;是否加强大型集体活动的组织管理,建立细致可行的安全预案。“六一”儿童节期间,要严格做到“五个必须”:一是必须坚决杜绝校外举办庆祝活动;二是必须坚决禁止学生、幼儿参加任何商业性演出;三是必须把好门口关,杜绝可疑人员进入校园;四是必须确保校园防控设备齐全、监控设备无障碍;五是必须对活动场地进行排查,维护好活动期间的秩序。所有校园举办庆祝活动前,要按照相关规定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报备并上报教育局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校园要高度重视百日安全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一把手要亲自安排,亲自过问,亲自督查,坚决杜绝走过场、工作敷衍了事等不良现象。各高中、初中、中心校、城关片区、城区小学务必于5月10日前,将本单位活动实施方案报局基教二股。
(二)扎实开展校园安全百日整治。各校园要逐项对照排查整治内容,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整治活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做好各项安全检查记录,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责任制。针对发现问题,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能及时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对于自身无法解决的,要按照规定进行书面报告。
(三)严肃责任追究。百日整治行动开展期间,县局将按照领导包片、股室包校的安排,对各校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认真、责任不落实、检查不全面、监管不到位等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县局将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蒲城县教育局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