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控烟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为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全面提升我县创国卫水平,顺利通过国卫复审验收,根据《蒲城县五城联创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蒲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控烟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蒲联创办发〔2016〕43 号)文件精神,现就我系统进一步做好控烟健康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扎实推进控烟禁烟工作
各单位、学校要成立控烟工作领导小组,控烟工作有计划、制度、工作保障措施、宣传检查图片、年度总结,要把控烟禁烟纳入单位目标责任管理和工作考核范围。扎实推进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控烟工作,逐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有禁烟标识,无烟头、无烟具、无烟迹、无吸烟现象。各单位、学校要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移动电话、网站)、电子屏等介质大力宣传吸烟危害健康活动。
二、积极开展“无烟日”宣传活动
1、各单位、学校要结合实际,认真筹划,积极开展“无烟日”宣传活动,宣传内容要参考今年“5.31世界无烟日”主题、口号和核心信息。宣传要充分利用宣传单、张贴画、展板、电子屏幕、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在校园内抓住有利时机开展禁控烟知识宣传,着力扩大宣传效果。
2、各单位、学校要大力宣传普及烟草流行给健康带来的严重危害、全面禁烟的重要意义以及戒烟的方法和技巧,校医室应当开设戒烟处,为师生提供专业的戒烟服务。校园广播、校园网络、校园微信平台等媒体要播放禁烟控烟公益广告,提高师生控烟意识。
3、设立咨询点。5月31日活动当天各单位、学校要因地制宜在校内设立宣传咨询点,免费义诊,悬挂横幅,摆放控烟图片展板,发放宣传单等。
三、积极推进无烟单位建设
为全面推进禁烟控烟工作,各单位、学校要以创建无烟单位、无烟学校工作为切入点,明确控烟工作(控烟具体标准、无烟单位考核表详见附件1、2)。
1、各单位、学校的领导要带头不吸烟、不敬烟,对前来办事人员,要履行劝阻吸烟的职责。各单位的工作场所、公共场所(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和工作期间使用的附属或关联场所(如走廊、楼梯间、餐厅、洗手间、宿舍等),均需设置醒目的吸烟警语和标识(禁烟标识的国家标准见卫生部2008年第3号公告)。
2、各单位、学校要大力开展控烟活动,各单位、学校在单位内、校内要有佩戴红袖章的控烟劝阻员,要有控烟劝阻员,劝阻记录,工作场所要做到三无(无烟头、无烟具、无吸烟现象)。要对各单位、学校师生开展控烟健康教育,使全体师生了解吸烟的危害,积极参与控烟工作,师生中吸烟者积极戒烟,吸烟率在原有基础上逐渐下降。
3、各单位、学校要积极对2013年以来控烟工作资料进行查漏补缺,同时,积极做好无烟单位、无烟校园创建工作,真正将控烟工作做到实处、做出效果。
4、已经是“无烟单位”的学校,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对照控烟具体标准、无烟单位考核表(详见附件1、2),进行自查,于2016年7月1日前,形成校级无烟单位自查报告,一式两份,分别报送教育局基教二股、县健康教育研究所(县政府6楼)。不是“无烟单位”的学校,要积极扎实开展无烟单位创建工作,相关图文材料健全。
四、积极开展健康教育评价、联创资料归档工作
1、各单位、学校要参照《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试行)》(见附件3)制定适合本校实况的健康教育评价方案细则,20项工作必须落实责任到人,并于每学期末(6月、12月)开展健康教育评价工作,自评得分不得低于85分。
2、各学校要确保各项工作及时做好相关图、文、视频等资料的收集归档。要对健康教育工作进行梳理,健全完善各类资料、及时归档,资料归档务必按照“五卷一册”要求,分年度整理。
3、各学校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于5月30日前完成13年年初至今的五城联创资料的查漏补缺、整理归档工作,并做好学校校园环境卫生整顿、包联路段、包联社区环境卫生清洁工作,积极做好迎接国卫复审的各项工作。
县教育局将协同县联创办、卫计局不定期对各单位、学校控烟健康教育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各单位、学校要加强工作责任心,逐项自查自纠自改,使控烟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
附件汇总.doc

1、控烟标准
2、蒲城县无烟单位考核登记表
3、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试行)
蒲城县教育局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