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幼儿园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7   浏览量:2235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幼儿园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中心校、城区片区,第二幼儿园:
    根据《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幼儿园开展“一月一主题”活动的通知》(渭教发〔2016〕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防止和杜绝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不断提升全县学前教育整体保教水平,经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县幼儿园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指导,以促进幼儿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和艺术等五大领域协调发展为核心,通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全县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和水平,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二、活动安排
    (一)组织实施阶段(全年)。一是各中心校(城区片区)要认真组织各幼儿园学习《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陕西省幼儿园小学衔接工作指导意见》等,并督促指导幼儿园开展好园本培训工作;二是要依照县级《幼儿园主题教育活动推荐表》,结合辖区幼儿园自身实际,科学合理安排(可确定分主题活动),并督促指导幼儿园开展好主题教育活动;三是各幼儿园要坚持“游戏为主、保教并重”的原则,遵循幼儿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科学制定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每个主题教育活动的内容、目的、载体等。同时,要通过政策宣传(《陕西省幼儿园小学衔接工作指导意见》)、家园互动、家园共育、亲子互动、校园开放日等活动,以活动落实主题;四是各中心校每月要通过开展评比、学习交流等形式进行主题教育活动总结,并择优推荐上报。
    (二)示范引领阶段(10月中下旬)。教育局将根据各中心校推荐上报情况,拟确定部分幼儿园作为县级主题教育活动观摩示范点,并组织县第二幼儿园、矿务局幼儿园赴部分幼儿园开展指导工作,对主题教育活动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开展的形式和取得的效果等进行分析、指导和评价,并确定出县级主题教育活动观摩示范点。
    (三)县级观摩阶段(11上旬)。教育局将适时组织中心校校长、部分幼儿园园长及骨干教师赴县级主题教育活动观摩示范点学习交流,以此推进主题教育活动的有效开展。
    三、有关要求
    1、开展幼儿园主题教育活动是全面贯彻落实《指南》精神的有效举措,也是防止和杜绝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的主要途径。各中心校(城区片区)要引起高度重视,一是要制定切实可行、易于操作的活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做好安排部署;二是要严格按照阶段安排,督促指导辖区幼儿园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实行月评比、月总结、月上报;三是各幼儿园要根据主题教育活动安排(也可确定分主题教育活动),以促进幼儿教师专业化成长,促进幼儿园内涵发展、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为目的,有序开展好主题教育活动。
    2、教育局将不定期对各园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其作为评选保教工作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
    3、各幼儿园每月主题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工作小结,按要求填写《蒲城县幼儿园主题教育活动月报表》(附件2)并上报中心校;各中心校结合入园指导情况进行全面评比,并择优推荐上报教育局职教股(电子版发至邮箱zhijiaogu741@163.com)。
 
    联系人:杨  芳          联系电话:7219741
    附件:
    1、蒲城县2016年幼儿园主题教育活动推荐表.doc
    2、蒲城县2016年幼儿园主题教育活动月报表.doc
 
 
 
 
 
                                            蒲城县教育局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