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蒲城县2016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31   浏览量:2355
 
 
 
蒲教发〔2016〕58号
 
蒲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印发《蒲城县2016年学前教育宣传月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心校、城区片区,有关县直学校、民办学校,县第二幼儿园:
    根据《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渭南市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渭教学前〔2016〕8号)精神,现将《蒲城县2016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蒲城县教育局
                                          2016年5月31日
 
 
 
 
 
蒲城县2016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幼小衔接工作,引导和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儿童观和教育观,营造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根据《渭南市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渭教学前〔2016〕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陕西省幼儿园小学衔接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南》、《指导意见》)精神,以促进幼儿快乐生活、健康成长、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深化《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和发展指南》社会宣传为抓手,引导和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儿童观和教育观,营造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形成全社会理解、关心、重视、支持学前教育的浓厚氛围,全面推动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活动主题
    幼小协同,科学衔接。
    三、阶段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31日—6月5日)。一是教育局将通过蒲城教育公众微信号(puchedu)设立幼小衔接宣传平台,转发教育部新闻办发布幼小衔接系列宣传内容;二是各中心校(城区片区)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指南》、《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并督促各幼儿园开展好园本培训和学习讨论活动,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进一步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的办学理念;二是各中心校、城区小学、有关县直学校、民办学校要组织小学低段教师学习《指导意见》,并结合《课程标准》相关要求,就小学一年级课程内容的进度和要求,如何加强幼小互动,安排教学进度,坚持“一年级零起点”教学,科学设置课程梯度,缩小环境差异等方面开展讨论及宣传动员工作,从而推进保教工作及小学教育科学化、规范化。
    (二)活动开展阶段(6月6日—6月16日)。一是各中心校督促幼儿园营造宣传月活动氛围,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做好幼小衔接教育宣传专栏,设立咨询服务台,在教师中开展“幼小衔接知多少”学习系列活动,更新教师的教育理念,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为更好实施幼小衔接奠定基础;二是围绕“六一”儿童节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形式多样的幼儿园小学开放日、家长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专题讲座等活动,重点向父母展示《指南》指导下的科学保教活动,帮助父母了解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认识到幼儿园小学化倾向的危害性,学习并掌握科学的教育观、儿童观,从而积极配合幼儿园开展好保教工作;三是各中心校要协调做好幼儿园小学的衔接工作,开展双边学习交流体验活动,幼儿园可带领大班参观小学,让孩子们熟悉小学环境,了解小学生的生活,激发孩子们的入学愿望,近距离地感受、体验小学生的学习生活;城区小学、有关县直学校和民办学校要定期邀请幼儿园园长召开幼小衔接座谈会,组织一年级教师深入幼儿园参观交流、现场体验等活动,了解大班幼儿的发展情况,双向靠拢、携手行动、同步宣传,做好双向衔接工作,有效缓解家长“跟不上”的担忧。为幼儿进入小学,顺利完成角色转变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总结提升阶段(6月17日—6月20日)。各中心校(城区片区)要对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寻找差距、正视问题,逐步建立幼小衔接常态化保障机制,确保幼小衔接工作稳步有序推进。教育局将适时召开学前教育宣传月暨保教工作培训会,全面有效推进此项工作。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中心校(城区片区)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及时督促并指导幼儿园围绕宣传月主题,从宣传内容、宣传形式、时间进度和宣传成效等方面制定好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2.强化学习,务求实效。各中心校(城区片区)要组织辖区内幼儿园和小学认真学习新出台的《陕西省幼儿园小学衔接工作指导意见》;城区小学、有关县直学校(民办学校)以校为单位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并积极与周边幼儿园取得联系,开展好系列宣传活动,做到广泛参与,协同宣传。同时,要对宣传内容、宣传形式、活动开展等做到精心组织、科学谋划,确保幼小衔接宣传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各中心校(城区片区)、城区小学及有关县直学校(民办学校)务必于6月23前将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典型做法及成功经验形成书面总结,发至教育局职教股邮箱(zhijiaogu74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