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初中、中心校,县直单位:
根据县局第九个廉政教育月活动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领导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5日全天。
二、参加人员:
全体局领导;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各综合单位负责人;各高(职)中、初中、中心校校长;城区各小学校长、第二幼儿园园长。
三、活动内容:
1.参观崔家沟警示教育基地,听取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
2.参观陕甘边照金革命纪念馆,重温入党誓词。
四、活动要求:
1.所有人员上午7:00在教育局集合,7:30乘坐指定车辆准时出发,不得自带车辆。参与人员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于6月13日下午5:00前向局监察室履行请假手续。
2.参观学习期间所有人员严格遵守活动纪律,注意安全,不得私自活动。
3.所有参加教育人员在警示教育活动结束后,写出心得体会,于2016年6月22日前交局监察室。
4.所有参加活动人员着装要求得体大方,党员佩戴党徽。
附件:
参加活动人员名单.xls

蒲城县教育局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