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人社发〔2016〕171号
蒲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2016年正高级教师评审推荐工作安排的
通 知
各片区、初中、中心校、县直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正高级教师评审推荐工作安排的通知》(陕人社函〔2016〕377号)和渭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渭南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正高级教师评审推荐工作安排的通知》(渭人社函〔2016〕11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我县2016年度中小学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凡服务于全县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教学研究机构、特殊教育学校、校外教育机构(以下简称“单位”),任高级教师职称起至2016年5月30日间取得的业绩成果和任职年限等条件符合正高级教师评审推荐要求(不低于《渭南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实行)》(渭人社发〔2013〕93号)中关于正高级教师业务条件或破格申报条件之规定)的在岗教师均可申报参评。当年到达退休年龄的教师,不再申报。
二、评审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1. 单位推荐与公示(6月20日前完成)
申报人按要求准备相关实体支撑材料(所有业绩类成果必须是本人取得高级教师职称后获得),填写《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和《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简表》(附件1,以下简称《评审简表》),向所在单位申报。申报人所在单位依据正高级教师评审条件和程序确定申报人,并在本单位范围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6月20日下午5时将申报人材料上交教育局人事股。
2. 县初审与公示(6月30日前完成)
县局收到申报人参评材料后,会同人社局按照评审条件进行初步审核,然后集中将符合参评条件的申报人情况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时由教育局确定地点,对申报人的实体支撑材料进行集中保管并向社会开放查阅,对群众提出的异议,及时进行查处,对公示无异议的合格申报人,择优遴选2人向市局推荐上报。同时,要求被推荐人员按照1人1套账户密码的方式登录职称系统(地址是:zcps.sneducloud.com)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电子化评审材料,县局严格对照申报人提供的实体支撑材料原件审核其电子评审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
3.市公示与初评推荐(7月20日前完成)
市教育局依据申报人支撑材料中的原件在职称系统中审查并确认其电子评审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以及是否满足申报资格条件,然后将所有符合申报资格条件参评人员的《评审简表》通过门户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业绩公示,充分收集社会监督意见,对出现异议的要及时进行查处,并会同市人社局将有关情况报告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参评人员,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组建不少于11人的市级评审组对正高级教师申报人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综合评议,在规定人数限额内评选出推荐人选,于7月15日至7月20日期间将参评人员材料报送省深改办。
符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免试条件的人员(任现职以来获省、市级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特级教师,或在省、市级骨干教师体系建设中获得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等称号的教师,可免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填写免试申请表(附件3)。
三、参评材料要求
评审材料一人一袋,袋上必须附材料目录,材料顺序要和袋内材料顺序一致。袋内材料除学校评审推荐工作综合报告、评审表(一式三份)、《评审简表》(一式25份)、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两份)、教案外,其他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1、个人任现职以来的思想工作总结;2、近5年的课时量表;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但须加盖县教育局印章);4、学历及学位证书(含从中等专业学校或同等层次起算的各种专业学习阶段证书);5、教师资格证书;6、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7、聘任证书;8、继续教育证书;9、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2012年度学习不少于48学时,其中公需课科目不少于12学时,专业课科目不少于36学时;2013、2014、2015、2016年度必修公需课科目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科目不少于56学时);10、计算机证书或免试审批表;11、《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登记表》;12、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表;13、任现职以来的获得的各类荣誉证书(按获奖级别排序);14、任现职以来具有代表性的论文、论著;15、担任班主任(提供5年以上的班主任经历的佐证性材料)、辅导员、支教等年限相关证明;16、承担市级以上的示范观摩教学或学术报告相关证明材料;17、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任现职以来参与完成的省级以上教研课题相关材料;职业中学教师任现职以来,企业实践、指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获奖及相关证明材料;18、任现职以来,培养指导青年教师证明材料;19、任高级教师期间,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市级(厅局级)以上奖励的第一完成人相关材料;20、符合破格评审条件的相关证明;21、任现职以来其它有价值的证明材料等。并按前述顺序编制目录与页码后装订成册。
《评审表》封面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单位类别按“高级中学”、“职业中学”、“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学研究机构”、“教师进修学校”选填;申报学科按“理科”、“文科”、“综合学科”选填,即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类从教人员选填“理科”,语文、外语类从教人员选填“文科”,政治、历史、地理、体育、美术、音乐、科学、学前教育、少先队活动类从教人员选填“综合学科”;破格申报人员须在申报资格后括注“破格”字样。评审表中基层推荐意见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填写并盖章,并要需明确陈述被推荐人综合表现、业绩及推荐理由。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本次正高级教师评审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务必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正高级教师评审推荐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正高级教师评审推荐工作作为当前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好,明确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保障手段。
2.加强宣传引导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和校园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有关政策,充分听取广大教师特别是现任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人员的意见建议,让广大教师充分认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与其切身利益的相关性,争取他们对改革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鼓励他们更加积极地投身于教育事业。
3.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各单位要对申报人各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要做好评审推荐相关舆情调研与预判,充分化解在评审推荐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矛盾问题。要尽可能减少评审推荐工作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影响,设立并公开监督举报电子邮箱,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充分发挥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的杠杆和导向功能。
4.严格评价标准
各校在推荐评审时要坚持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被推荐人在当地应具有突出的师德名望和教科研业绩,群众公认度高,对当地教育工作具有突出的引领示范和推动作用。
五、省级评审答辩环节安排另文通知。
六、按照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高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行函〔2006〕230号),正高级教师评审费收费标准为400元/人。
联系人及电话:原小龙 7262056(县人社局职改办)
樊 巍 7212897(县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
附件汇总.doc

1.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简表
2.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汇总表
3.陕西省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免试审批表
4.申报晋升正高级教师荣誉情况统计表
5.渭南市中小学教师(正高)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
蒲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蒲城县教育局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