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集中办理校车使用许可及标牌的通知
各中心校、城区片区: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校车使用许可及标牌办理工作,提升办结工作效率,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集中办理2016年下半年校车政府使用许可及标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对象
全县提供校车接送服务的学校和幼儿园,其校车政府使用许可有效期限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31日以前,均属本次办理的对象。
二、受理时间
2016年7月11日——2016年7月15日,共5天时间。
三、有关要求
1、各中心校(城区片区)接此通知后,要迅速对辖区小学(幼儿园)校车使用情况及车辆信息进行全面摸底统计,及时填写《校车使用许可摸底统计表》,并督促其按要求积极办理校车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2、各中心校(城区片区)务必于2016年7月10日前将《校车使用许可摸底统计表》电子版(Excel格式)发送至职教股邮箱(zhijiaogu741@163.com)。
蒲城县教育局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