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30   浏览量:2404
 
 
蒲教发〔2016〕64号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印发《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蒲城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并严格贯彻落实。
         
 
 
 
                           蒲城县教育局
                           2016年6月28日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
实施方案
 
    近年来,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为加强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依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22号)、《陕西省人民政府督导团关于印发陕西省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督团〔2016〕14号)及市督导室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
    三、安排及要求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7月
    1.开展教育。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完善制度。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3.加强预防。各校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在校园醒目位置和教室内要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责任人。
    4.及时处理。各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每月25日之前将本月工作报表(见附件)上报教育局基教二股。
    5.监督指导。教育局相关职能股室、县教育督导室将对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区内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校方沟通,做好记录并进行上报。
    6.组织部署。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迅速制定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抓紧部署,认真实施。
    第二阶段:2016年9月—12月
    把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作为开学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对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总结,形成总结报告进行上报。
    1.学校自查。各校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2016年9月1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
    2.县级普查。县教育局、县教育督导室将组织督查组对全县所有中小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于工作不力、推诿应付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督查结束后,由督导室将督查情况报市教育督导室及县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1.各校要高度重视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将此项工作与“求真向善  德润奉先”主题德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采取疏堵并举的方式,进一步促进学生思想道德水平的提高。
    2.各校要认真纠改存在问题,完善各类制度,落实相关责任人。要开展好自查自评,按时上报自查报告,报告内容务必做到详细具体。
    3.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追责问责。
 
    附件: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月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