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片区、初中、中心校、县直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硕士研究生教师管理新机制,根据《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在职在岗硕士研究生教师统计工作的通知》(渭教师函【2016】2号),县局决定对我系统在职在岗硕士研究生教师情况进行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目前在职在岗的教师。非全日制研究生不纳入本次统计范围。
二、统计内容
对符合统计对象的姓名,性别,研究生阶段毕业的院校、时间,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参加工作时间等信息进行统计。
三、注意事项
各学校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次统计工作,并将统计结果于2016年7月15日之前报人事股(纸质版和电子版)。
蒲城县教育局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