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校: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县农村部分民办幼儿园基本办园情况,进一步有效开展规范办园行为提升保教质量专项活动,经研究,决定对部分民办幼儿园办园基本情况进行全面统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及对象
1、经教育局审批且在公办学校内举办或利用公办学校校舍举办的民办幼儿园;
2、未经教育局审批,当前在公办学校或利用公办学校校舍举办的无证幼儿园。
二、时间安排
本次统计工作从7月14日开始,7月17日结束,共4天时间。
三、统计内容
1、园舍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及户外活动面积(软化面积);属自建的建筑物单列统计;
2、部室设置及园舍设施设备配备情况;
3、当前教职工配备情况;
4、班级设置及办园规模情况;
5、当前项目收费情况。
四、注意事项
1、各中心校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抽调专人,认真细致地做好此项工作,如实填写《幼儿园基本情况统计表》。
2、各中心校务必于7月18日前将《幼儿园基本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发至职教股邮箱ZHIJIAOGU741@163.COM。
3、本次统计工作不涉及城区民办幼儿园。
蒲城县教育局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