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发〔2016〕69号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2016—2017学年度教师聘用工作的
通 知
各片区、初中、中心校、县直单位:
按照《蒲城县教育系统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蒲教发〔2015〕103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系统2016-2017学年度教师岗位聘任工作,现将聘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用范围
教育系统正式在册的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纳入岗位聘用管理(除2015年、2016年招聘的特岗教师和2016年招聘事业单位新任教师外),交流轮岗人员和借调出系统人员回原单位进行聘任。
二、聘用程序
各单位依据县人社局、教育局2015年核准的岗位情况按下列程序组织进行竞聘上岗。
1.各单位岗位聘用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依据县局印发的《蒲城县教育系统岗位聘任工作实施意见》(蒲教发〔2015〕103号)和《蒲城县教育系统岗位设置聘用工作指导意见》(蒲教发〔2015〕102号)制定切合本单位实际的聘用实施方案,并编制岗位说明书。
2.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集体研究通过,岗位聘用方案是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3.各单位应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公布岗位名称、岗位职责、聘用条件等相关事宜,按照公开聘任、竞聘上岗的原则,结合《蒲城县教师退出机制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择优聘用。应聘人员报名申请竞聘相应的岗位,岗位聘用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按照聘用实施方案得分进行排序,依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单位所有人员都必须参加竞聘,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报名申请竞聘岗位的人员,视为放弃,组织将不予以安排。
4.各单位竞聘结束后,对七至十级职员岗位、三至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一至五级工勤岗位的聘用,须填写相关表册(附表1、2各一式两份 ,同时报电子版),报教育局、人社局核准后,由单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先管理、后专业技术、工勤的顺序录入,已下编、出文退休人员不再录入)。
5.单位应按照聘用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与聘用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做出相应变更。本次聘任期限为一年,即2016年8月-2017年7月。
6.各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且符合兼任岗位任职条件,并能履行兼任岗位职责,完成兼任岗位工作任务的,须按照岗位管理工作权限,经核准后方可兼任。
7.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招聘的,没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须有见习(试用)期,待见习(试用)期满后,再确定岗位。
8.各单位进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的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的职务数额。
三、聘任阶段安排
1.宣传摸底(2016年8月25日至8月26日)。
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策文件,明确聘任的程序及办法,并对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进行造册登记,摸清岗位结构比例。
2.实施聘用(8月27日—9月2日)。
一是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聘用实施方案,编制岗位职务名称表和岗位说明书,确定上岗任职资格条件;
二是实施岗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根据岗位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择优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是各单位完成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后,写出书面工作总结报告,填写有关表册,报教育局和人社局进行审批。
四、注意事项
1.学习政策,把握规定。岗位聘用管理工作关系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积极组织教职工学习、宣传岗位聘用的有关政策规定,各单位领导要明确政策,参与设岗的工作人员吃透政策,广大教职工明白政策,社会各界了解和拥护政策,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2.高度重视,稳步推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岗位聘用管理实施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在统筹规划、严格标准、明确要求、精心组织的基础上,对单位人员的底子要清、对设岗的政策要清、对潜在的矛盾要清、对解决的办法要清,确保实施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3.把握要求,按时上报。各单位根据政策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同时,要严格按照时间表和路线图,周密部署、稳慎操作,确保岗位聘用管理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附件:
蒲城县教育局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