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县中小学校2016-2017学年度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31   浏览量:2767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全县中小学校2016-2017学年度校方
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初中、中心校、县直学校、城区片区、各民办学校:
    为深入推动校方责任保险制度实施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县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校2016—2017学年度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陕教体办〔2016〕22号)及市局文件 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2016-2017学年度校方责任保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实施校方责任保险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 要》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校园安全管理、确保素质教育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深刻认识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重要性,将校方责任保险工作作为保障学校安全稳定、强化校园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落实,使校方责任保险在促进学校安全管理、健全安全风险管控体系、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投保说明
    1、投保种类。2016-2017学年度我县继续实施校方责任保险、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以及教职员工校方责任保险。
    2、投保范围:国家或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都要投保校方责任保险。
    3、保费标准:学校、幼儿园在校(园)生以每生每年8元(5元校方责任保险+3元无过失责任保险)、在校教职工(含聘用人员)每人每年50元的标准向指定保险公司缴纳校方责任保险费。
    4、保费来源: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校方责任保险所需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支出;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校方责任保险所需费用,从学校办公经费中支出;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校方责任保险所需费用,由学校出资人承担。保险费不得向学生和教职工收取。
    三、投保流程
    2016-2017学年度校方责任保险投保工作分三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9月1日-9月10日)。各校按照安排认真学习《陕西省校方责任保险服务手册》,进行校方责任险投保宣传动员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夯实工作责任。
    第二阶段:投保造册阶段(9月11日-9月20日)。各学校组织人员,认真填写《校方责任保险教职工投保清单》(附件3)、《校方责任保险学生投保清单》(附件4)、《校方责任保险汇总表(一)》(附件5)、《校方责任保险汇总表(二)》(附件6),并将上述表格纸质及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为EXCEL格式)上报至教育局基教二股。
    第三阶段:保费上缴阶段(9月21日-9月30日)。保险公司依据学校上报花名册开具保单及发票;学校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上缴保险费,并将汇款回执交教育局基教二股。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市北大街支行
    户  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账  号:9558853700000106964
    四、工作要求
    1、校方责任险是中、省、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明确要求必须投保的险种,各校要坚决做到镇不漏校,校不漏人,应保尽保,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保、少保或迟保。因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误,出现在校学生或在园幼儿“应保未保”,导致出险后无法赔付,造成严重后果的,县局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2、各学校要及时召开校方责任保险专题工作会议,对本辖区、校(园)投保工作做出具体安排部署,确定一名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各中心校、城区片区要督促辖区各公、民办幼儿园积极投保,统一上报;各初中、县直学校以校(园)为单位统一参保。  
    3、各校要加强与县人保财险公司的联系和配合,做好保费缴纳、事故理赔等工作。出现保险事故后,实行“一案双报”,学校必须由专人在24小时内拨打蒲城县人保财险公司专项报案电话95518,同时向教育局基教二股(7219740)报案,以确保事故能够得到顺利理赔。
    4、各校要认真填写投保花名册,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等必须与户口本一致,同时对具体投保情况进行分类汇总。
    联 系 人 :
    教 育 局 :梁科现    联系电话:7219740
    保险公司 : 赵甲禄    联系电话:13991630720
 
    附件:附件汇总.rar
          附件1:《保险方案》
          附件2:《报案理赔指南》
          附件3:《校方责任保险教职工投保清单》
          附件4:《校方责任保险学生投保清单》
          附件5:《校方责任保险汇总表(一)》
          附件6:《校方责任保险汇总表(二)》
 
 
 
 
                                                 蒲城县教育局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