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学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1   浏览量:3345
 
蒲教发〔2016〕79号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6学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学资助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高中学校:
    根据中、省、市、县有关做好精准扶贫工作的要求,经研究2016学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优先满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根据我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高考录取和市下达资金情况,蒲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已确定享受学生名单(附件4),现就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1.资助款用途及标准。资助款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2.报送时间:请各学校务必于9月8日前将受助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家庭扶贫手册复印件1份、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及《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学生名单表》(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送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材料请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发送地址为:pchzizhuzhongxin@163.com,邮件名称为“入学资助项目—蒲城县XX高中”。
    3.学生名单必须进行为期不少于5天的公示。
    4.各高中学校负责为每位享受资助学生发放银行卡、建好档案、保存公示和发放的视频资料。
    5.附表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学生名单表》中,县(区、市)所属学校学生的“地级市”和“县(区、市)”填写毕业学校所在地;此外,“毕业学校名称”一栏严格按照学校公章上所标注名称填写,“录取院校名称”一栏按照录取通知书上所盖公章的学校名称填写;录取学历层次统一为“本科”和“专科”,各批次本科均填写“本科”,各批次专科均填写“专科”;“录取院校位置”一栏内不填写录取院校所在具体省份,均填写为“省内”或“省外”。
项目负责:刘瑜     联系电话:0913-7235063
 
    附件:
    附件总汇.rar
    1.《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
    2.《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学生名单表》
    3.《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
    4.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各校学生资助名单
 
 
 
 
                                             蒲城县教育局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