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义务教育学校食堂摸底表的通知
各初中、中心校、民办学校:
为了进一步扩大学校食堂供餐覆盖面,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确保学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将上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校接到通知后立即安排相关人员,按照附表要求真实、准确、详实、可靠的填写。
2、上报单位:各初中、小学、教学点、民办学校,各初中以校为单位上报,小学、教学点由中心校为单位汇总上报。
3、各校务必于2016年9月9日12点前将电子版上报邮箱:pcxqb7219083@163.com
蒲城县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