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8   浏览量:2674
 
 
蒲教发〔2016〕86号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蒲城县教育局《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文件精神严格贯彻落实。
 
 
 
                                             蒲城县教育局
                                             2016年9月7日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
工作方案
 
    今年以来,教育系统校园安全管理形势总体平稳,未发生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为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有效遏制各类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生命安全和教育系统平安稳定,根据蒲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县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蒲安委发〔2016〕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17年2月底,在全县中小学校集中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指示批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以风险防控、排查治理隐患、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深入开展校园隐患排查和整治专项行动,坚决防范和遏制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综合单位、股室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查找校园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进一步推进校园安全管理机制全面形成,安保“三防”建设再上台阶,校园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提高,师生安全素养明显提升,实现教育系统安全形势平安稳定持续向好。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2017年2月底结束,总体分为三个阶段:
    1.组织部署阶段(2016年9月20日前):县局下发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各学校根据要求,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精心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全面做好宣传发动,确保整治行动落实到位。
    2.检查整治阶段(2016年9月21日至2017年1月20日):各相关股室、单位根据职能监管情况,认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检查力度,有效消除隐患,确保整治行动深入、扎实开展。
    3.巩固总结阶段(2017年1月21日至2月28日):各单位全面总结治理经验,夯实工作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巩固整治成果,健全长效机制。
    四、整治重点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化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学校危险化学品采购、贮存、使用等具体工作。要建立严格的采购、验收制度,向有资质的供货商购买并做好验收关,拒绝问题危险化学品进入学校。建立危险化学品贮存、使用等登记制度,严格办理领用及归还手续,建立危化品使用及存量清单,妥善安全处置废弃危化品。建立校内监督机制,定期不定期检查危险化学品贮存情况,检查记录详细真实。建立危化品发生泄漏事故后的应急处置预案以及责任追究机制。
    (二)消防安全。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以教室、宿舍、办公室、食堂、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和要害部位为重点,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要确保消防疏散通道安全畅通,应急疏散标志指示准确,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要对厨房烟道等进行定期清洗,对校内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等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坚持在师生中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制定好消防安全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
    (三)校车安全。定期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检查,重点突出校车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校车使用许可情况、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查和定期培训情况、随车照管人员作用发挥、校车的安全技术标准执行情况、校车通行线路安全状况、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开展情况、校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情况等。发挥校车监管平台作用,坚决杜绝校车超载现象,加强对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四)食品安全。以学校食堂、学生营养餐为重点,着重检查学校食堂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学校饮用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学校传染病疫情预防、监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等。
    (五)校园安全。要以保障学校师生生命安全为重点,着重检查校园安保体系建设落实情况,各中小学幼儿园应对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落实、实战演练情况,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及人防、物防、技防、值班巡查、校外人员及车辆管理等落实情况,校园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等情况,常态化开展应急主题演练开展情况,学生安全意识等安全教育知识宣讲、校园法治副校长定期开展法制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
    (六)校舍安全。各校要坚持对在建工程、校舍、各类附属设施(如厕所、围墙、栏杆、篮排球架、排水设施、用电设施等)、学校周边设施(如道路、泄洪沟、防雷防电设施等)等进行定期排查,分解排查任务,落实排查责任,校舍要逐校逐栋排查,设施要逐片逐件排查,排查责任人要详细做好排查记录并签字,要根据排查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维修和整改意见。对维修相对复杂、所需资金较多、维修时间较长、不能够自行解决的,要划定监护区域,设立警示标志,严禁师生靠近,并逐级上报上级部门。
    (七)特种设备安全。要以锅炉、燃气灶具、电梯和压力容器为重点,着重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技术档案建立情况,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养情况,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情况等。
    (八)大型活动安全。各学校组织大型活动要求在校园内举行,如果有特殊原因,校园内场地无法满足活动要求,必须借用校园外活动场地举行的,借用场地必须是各项安防设施齐全、独立封闭的专业公共文体活动场所。各组织大型文体活动的学校,须通过辖区公安部门的审批,学校须完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配齐配足安全保卫力量和各类防暴、防护设施,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活动各岗位人员责任,细化活动安全各项应急预案,严防闲杂人员进入活动场地,活动前要加强预案演练,让参与师生熟悉各类意外事件应急防范措施和处置方式。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发展理念,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常性深入一线开展检查,使校园安全各项措施和制度落到实处。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完善措施,集中人力、物力和精力,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各校实施方案务必于9月20日前报送教育局基教二股。
    (二)加强自查,强化整改。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自查工作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遗漏。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或学校自身无法整治的隐患,要立即上报教育局。
    (三)严格检查,严肃问责。县局将采取联合检查、专项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深挖隐患、深挖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进行批评、约谈、通报。同时,对不认真履行安全主体职责、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构建校园安全长效机制。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要把常态化开展防灾避灾、自救互救应急演练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师生事故防范意识和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要把专项整治行动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结合,进一步加大校园安防设施资金投入,建立完善安全工作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