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任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09   浏览量:2841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新任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教,人才强校”战略,充分发挥各级教学能手和老教师传、帮、带作用,提升新任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素养,使新任教师尽快适应教学岗位需求,尽快成长为教师队伍的骨干力量,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经研究,决定实施新任教师培养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年》,以促进教育健康发展为目的,坚持按需施训,讲求实效,以老带新的原则开展新任教师培养工作。通过培养,使我县新任教师尽早适应新岗位、新角色,了解教育教学工作规律,尽快成长为思想过硬,业务精良的行家里手。
    二、培养时限
    2016年10月-2017年4月
    三、培养对象
    2016年新任教师(含特岗教师招聘、事业单位招录、振兴计划、师大招聘会、高层次人才引进所有人员)
    四、培训师资
    各校(园)内骨干教师,学区内特级教师、“三三人才”一二层次人选、县级以上拔尖人才、县级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基本功大赛优秀以上等次等人员。
    五、培训形式
    (一)各校(园)在校内确定一名对应学科骨干教师与新任教师进行结对培养,通过听课、评课、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等形式对新教师进行全方位培养提升。
    (二)各片区在新任教师所在学区内指定一名对应学科优秀师资进行成长指导,通过听课、研讨等方式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培养职责
    (一)指导教师。全面关心新教师的成长,使新任教师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从教学基本功入手,培养新任教师具有扎实的语言文字功底,课堂教学组织能力,集体活动组织能力以及学生心理健康与政治思想工作能力;紧扣教学大纲与课程标准,培养新任教师钻研新课标,分析处理教材的能力,计划与总结的能力,试卷处理与分层培养的能力,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以及初步开展研究的能力。
    (二)新任教师。尊敬指导老师,虚心学习,主动交流,积极接受指导;每学期听校内指导教师课不少于10次,共同参加教研活动不少于10次,每两周到学区指导教师所在学校听课或教研活动1次,积极协助指导教师工作,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撰写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体会,努力提升自身教育教学水平和管理能力,力争通过积极锻炼脱颖而出。
    七、组织实施
    (一)教育局成立新任教师培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教育局党委副书记苏耀锋担任,成员由教师发展指导中心、基教一股、人事股、教研室、各高中、各片区、学区长学校、第二幼儿园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在教师发展指导中心,统一协调推进各项工作。
    (二)各片区负责区域内新任教师培养计划的制定,对辖区内学校和相关教师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各学区长学校、新任教师所在学校(幼儿园)是培养新任教师的具体实施者;各高中、活动中心、学区长学校、幼儿园新任教师培养工作在本校内完成。
    (三)新任教师培养结束后,各片区组织新任教师教学能力测试,择优上报表现突出的学员、指导老师和学校。教育局根据片区和相关直属单位推荐,组织新任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对教学能力测试合格的教师发放合格证,对测试优秀的教师、优秀指导老师和优秀组织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八、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任教师培养工作,制定有效的培养规划,把新任教师培养工作纳入到学校整体工作中。要确定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骨干教师为新任教师的指导老师,确立培养方向,明确培养职责,为新任教师成长打好坚定基础。
    (二)各学区长学校、新任教师所在学校(幼儿园)要切实采取措施,扎实开展新任教师培养工作。要合理安排教育教学工作,积极处理工学矛盾,解决好新任教师培养过程中的后勤、交通、设备等保障工作,为新任教师开展活动创造条件,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三)各学校(幼儿园)要强化管理,加强新任教师培养的过程监督;各片区、中心校要把新任教师培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部署安排,并做好督查工作;教育局将定期对新任教师培养工作进行检查。
    (四)各学校(幼儿园)在校内选好指导老师,并于10月15日前上报片区,各片区在10月20日前为新任教师选好指导老师并汇总上报教育局(高中、活动中心、县幼儿园直接上报教育局)。
   
    联系人:樊巍 电话:7219744
   
    附件:新上岗教师培养工作情况登记表.xls
 
 
 
                                          蒲城县教育局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