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关于下发“两学一做”学习教育10月份党员
个人自学内容的通知
各支部(总支):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下发“两学一做”学习教育10月份党员个人自学内容的通知》(蒲组函〔2016〕102号)文件精神,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要求,为抓实党员个人自学,现将10月份党员个人自学的规定内容予以下发,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 各支部(总支)接到通知后,及时将“自学的规定内容”通知本支部全体党员,使党员尽早学习,掌握要点。
2. 各支部(总支)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保障工作力量、抓好关键环节,确保学习的效果。
3. 各支部(总支)班子成员要做好表率,与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查摆问题,解决问题,为支部党员做出榜样。
4. 各支部(总支)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对各党员干部、教师的学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掌握学习进展情况,同时对学习教育过程中存在问题及时反馈促其整改,对问题比较突出、尖锐的问题及时上报局党委。
附件:10月学习内容.xls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