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暨行风建设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6-10-26   浏览量:2410
 
 
蒲教发〔2016〕97号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暨行风建设工作的意见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单位:
    2016年9月26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行风建设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建军,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晓军,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党福奎分别就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及行风建设工作面临的形式和今后的工作重点、工作措施等提出要求。2016年10月21日,全县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暨行风建设推进会。为深入贯彻市县党风廉政建设暨行风建设推进工作会议的精神,现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县会议精神和要求,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全面从严治教,严格正风肃纪,深化标本兼治,立足抓早抓小,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效的举措、更务实的作风,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为蒲城教育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工作任务
    1.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两个责任”,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大《准则》、《条例》和《问责条例》的学习贯彻力度。加强对干部的廉政教育,带头抓好家风建设,让廉洁齐家成为教育系统的廉洁文化。坚持守土有责、铁腕执纪、正风肃纪,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通过干部大会、案件警示等,向基层教师传导压力。从严加强纪律要求,从上班纪律等抓起,继续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特别是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的监督检查。
    2.全面提高服务质量。着力办好蒲城县教育监督服务中心,在蒲城教育网设置公开邮箱,征求意见建议;设立电话热线,接听受理群众来电投诉;通过监督中心日常办公、来信来访受理群众反映问题;通过电话问询、发放问卷等形式主动征求社会、家长、教师、学生对教育招生、教学管理、教学成绩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调研内容,形成意见建议,指导各基层单位针对性地改进工作。
    3.从严管理队伍建设。在重视日常管理的同时,把管理的触角延伸到“八小时以外”,使干部成长的全过程、工作生活的各领域、思想行为的各方面都置于严格监督管理之下。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规范岗位聘任和考核;严格清理教育系统“吃空饷”现象,严禁教师请人代课,严查领导干部越权批假。抓住关键节点,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和教师违规收受利用婚丧嫁娶敛财、接受礼金礼品、接受宴请等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使用公务车辆,公款吃喝、变相公款旅游以及单位私设“小金库”、违规滥发钱物等问题;严厉查处有损教育形象的体罚学生、违规乱收费、赌博及非法集资担保等违反师德行风建设规定的案件;严肃查处各种“变形”、“隐身”的“四风”问题,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做到正风反腐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
    4.全面规范教育收费。各校要严格落实上级教育收费规定,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时公示,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教辅材料施行“一科一辅”,学生自愿的原则,规范伙食费、学生校服、学生保险、教育报刊征订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教育收费做到“七严禁”: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未经审批或突破已经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学生推销和变相推销其他的教辅材料;严禁强迫学生购买学习资料和学习用品;严禁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代收商业保险;严禁将图书馆查询和电子阅览费、午休管理费、课后看护费、自行车看管费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禁学校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对违规收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对于违规学校,取消荣誉称号和评优资格,并追究校长责任,实现教育收费“零投诉”。
    5.集中整治补课行为。除高中毕业班按照规定课组织学生集中进行文化课补习外,各中小学必须坚持“四严禁”严禁学校以各种名义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和课余时间组织任何年级学生补课或有偿补课;严禁以家长委员会或其他名义组织学生补课或有偿补课;严禁学校和教师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补习班、培训班等;严禁学校为社会上各类营利性补习班、培训班等提供教学设施、场地和其他便利条件。重拳治理课堂内容课外补、在职教师在外办班或在培训机构兼职有偿补课行为。坚决查处道德败坏、侵害学生的行为,净化教师队伍。
    6.规范精准资助工作。严格落实各项教育惠民政策和程序,全方位监督学生资助政策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的贯彻落实,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把学生资助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教育“阳光”工程推向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开实施范围、对象、标准、条件和程序,公开举报投诉电话,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做到学期公示年度审计,全面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实现“双精准、双安全、双达标”,保证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惠及学生。
    三、 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领导,把此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与其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督促同检查同考核,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部署要求,县局将在第四季度开展“吃空饷”和教师到岗情况、惠民资金和公用经费使用、教师违规补课和参与校外托管等专项治理,定期对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进行调研,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2.落实“一岗双责”。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既要抓好业务,更不能放松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校长(园长)是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加强违规违纪行为的排查治理。对领导不重视,工作失职,行风建设问题多的学校,将定期通报;对问题严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问题特别严重的,先免去校长(园长)职务,再追究责任,从严处理,决不姑息。
    3.借鉴案例教训。各单位要认真借鉴市纪委副书记李刚拴通报的14起违规违纪行为典型案例的经验教训,并于10月28日前将学习贯彻文件精神的工作情况报局监察室,需报送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报送至pcxjyjxfb@163.com。报告内容包括:组织专题会议或活动传达学习的情况及参加人员的情况,研究部署本单位下一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的情况,严明纪律、深化作风建设的具体举措和成效。
    4.抓好督促检查。县局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作为经常性督导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之中,落实教育行风建设“一票否决制”,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学校,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抓好每一个环节和细节。切实加强对教育行风的督促检查,持续开展常态性明察暗访。
    5.加大处罚力度。对学校(幼儿园)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的,由县教育局对校长进行约谈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情节较重的,取消其示范性学校称号,三年内不得申报,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在评优、项目、计划等方面实施惩戒。对于顶风补课、打骂体罚学生、收受学生家长礼金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责令退回违规所得,教师师德评价、年度考核和评优晋级实施一票否决,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在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中实施一票否决,并依纪依规给予党政纪处分。情节恶劣、社会反响严重的,可吊销教师资格。
 
    附件:附件.doc
    1.张建军同志的讲话
    2.王晓军同志的讲话
    3.党福奎同志的通报
                 
 
 
                                           蒲城县教育局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