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6年贫困大学生生源地
信用助学贷款本息催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中心校、初中,资助中心:
根据省、市资助中心及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关于2016年贫困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催收工作会议精神和蒲城县人民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签订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县级合作协议》条款第五条第四项“负责催收贷款本息、管理贷款合同以及其他贷后管理工作”,为做好我县2016年生源地贷款本息催收工作,确保助学贷款在我县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就本息催收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成立助学贷款本息催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苏耀锋(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万小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何建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支部书记)
唐 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
成 员:各初中校长及资助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资助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唐峰同志兼任,负责协调和处理日常事务。
二、催收基本情况
2016年我县共有5504名毕业学生偿还本息,其中应还本金:4036493.21元,应还利息:2851451.64元,共计6887944.85元。
三、催收工作安排
1.第一阶段(10月20日—10月31日)。
资助中心根据2016年需偿还本息学生信息,认真梳理支付宝和提前还款人数,待省开行扣款结束后,核实还款学生各类信息,形成催收名单,按全县各有关中心校、初中辖区进行分类。
2.第二阶段(11月2日—11月15日)。
各校根据资助中心提供的未缴纳本息学生名单,认真填写催收通知书(附件1),并于一周内送达学生家庭,通知书送达后,要求签收人在通知书下方的签收单上签名,学校保存,以备检查。对通知书的送达,要不讲条件、不讲理由,采取多种方式将催收通知书送达学生或家长手中。
3.第三阶段(11月16日—11月30日)。
第二阶段完成之后,资助中心将再次汇总未缴纳本息学生花名册电子版发至各包联辖区。各校要安排专人亲自上门开展催收工作。一次上门不行的,要多次上门,直到交纳为止,确有特殊情况的查明原因并上报县资助中心,由资助中心汇总统一上报省教育厅及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
四、有关要求
1.加大宣传力度,确保人人知晓。
宣教办负责,资助中心配合,在“蒲城教育”和“蒲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平台对今年还款的时间、方式、方法进行宣传。资助中心联系县电视台,组织好宣传内容,通过“游飞字幕”的形式对催收工作进行宣传。各学校也可采取召开教师会议、发放宣传页(附件2)等形式对助学贷款还款政策进行宣传,确保人人知晓,为今年的催收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2.提高认识,增强催收工作的主动性。
各校要充分认识到贷款本息催收工作是政府赋予我们的责任和义务,要作为一项维护惠民工程的大事来抓。各校要成立贷款本息催收工作领导小组,校长负总责,分管资助工作领导亲自抓,确定一名责任心强的同志作为联络员具体负责本辖区助学贷款本息催收工作,并于11月1日下午2时前将分管领导、联络员相关信息(附件3)上报资助中心。要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今后此项工作在我县能够高效顺利完成,增强蒲城人民对外宣传的诚信度。
3.加强诚信教育,增强催收工作的服务意识。
助学贷款学生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他们的文化知识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较高。我们在工作中,要把开展诚信教育、普及金融知识放在首位,同时,要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注意保护他们各类信息和隐私,整个工作既要合法、合规,又要充满温情,充满服务。对有恶意欠款倾向的学生,要以批评教育为主。
4.强化督查,加大催收工作力度。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教育局将加大对催收工作过程的监督与检查。一是11月8日-11月15日分三组对通知书送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二是11月16日和11月30日将分两次汇总阶段本息缴纳情况并进行全县通报,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对排名靠后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作为该单位年终学生资助工作评优和责任目标考评的重要依据。三是工作滞后不前,两次通报排名靠后的单位将由局领导对校长进行约谈。确保2016年贷款本息催收工作全面顺利完成。
附件:
附件汇总.doc

1.助学贷款催收通知书
2.大学生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政策
3. 2016年助学贷款本息催收联系表
4. 蒲城县助学贷款催收包联辖区划分表
蒲城县教育局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