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民办学校收费情况摸底统计
工作的通知
各民办学校: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民办学校收费行为,提高民办学校收费工作的透明度,维护民办学校的合法权益,保障广大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经研究,决定对2016年秋季民办学校收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统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统计对象
经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均属本次摸底统计的对象。
二、摸底统计范围
1、经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学费、住宿费);
2、当前照实收取的伙食费用标准;
3、其它收费事项。
三、工作要求
1、此项摸底统计工作是教育局全面了解和掌握民办学校收费情况的有效举措,各民办学校要引起高度重视,一是确定专人进行统计,认真如实填写《蒲城县2016年秋季民办学校收费情况一览表》,不得遗报、漏报;二是所填表内数据要详实、准确;三是提交有关收费依据,属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提交物价部门的批复文件及经营性服务收费证,属学校自行确定的代办费用及标准,提交学校董事会决议。
2、各民办学校务必于2016年11月9日前将《蒲城县2016年秋季民办学校收费情况一览表》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EXCEL格式)及收费有关依据复印件(加盖本校公章)、各段次收费票据一本上报教育局职教股。
3、今后,凡涉及民办学校有关收费事项的一切活动,一是要做到分项明晰,有依有据;二是要经教育局审核备案,许可后方可开展,以免造成社会不良影响;三是涉及收费标准调整或项目变更的,均要到教育局进行实时备案。
蒲城县教育局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