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教育惠民资金专项审计检查的通知
各初中、中心校、县直单位、县第二幼儿园: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工作的意见》、蒲城县教育局《教育系统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蒲教发【2016】57号)等文件精神,为了加强教育资助资金管理,保障国家惠民政策深入人心,促进脱贫攻坚工作稳步推进,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教育局决定对全县教育系统扶贫资金进行专项审计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检查目的
促进资金管理使用应坚持管理得当、政策公开、发放公平等原则,禁止挤占挪用、平均主义等。在审计检查中,把资金是否落实到贫困家庭中作为审计检查的重点,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让家长明白,得到实惠。
二、审计检查机构
检查工作由内审股负责,计财股、监察室参与,资助中心、后勤管理中心配合,成立由局纪委书记王军峰为组长,各相关股室为成员的工作小组。
三、审计检查项目
1.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高中学生2000元/年、励耕计划、润雨计划教师10000元/年;
2.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学费1600元/年、助学金2000元/年;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特困生2500元/年、贫困生1500元/年;
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初中625元/学期、小学500元/学期;
5.学前一年免费教育补助:依据幼儿园类别,一类园850元,二类园700元,三类园600元。
6.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375元/学期。
7.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每生每天4元,一年按200天计算。
四、审计检查内容
1.资助政策宣传情况。学校是否制定了宣传工作方案,补助范围、条件、标准、申请评审程序、资金发放程序。
2.资助对象评审情况。学校是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资助对象进行审核,评审认定程序是否规范。
3.资金发放标准落实情况。学校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有无扩大或缩小资助范围情况;有无随意提高或降低补助标准情况;有无以实物、“餐票”等形式发放资金情况;资金发放签领手续是否齐全规范,有无代签代领现象等。
4.资助名单公示情况。评审结果是否及时公示,公示异议情况是否按要求和程序及时处置。
5.资助档案管理情况。资助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完备、规范,分类是否科学合理。
6.收费项目情况。学校有无自立项目,违规收取学生费用现象。
五、审计检查时间
2016年11月02日——2016年12月31日。
六、审计检查方式
1.各单位自查。
2.审计检查组实地核查。
七、几点要求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审计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2.各学校要以此次审计检查为契机,对检查提出的一般性问题做到即知即改,重要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落实,力求提高审计检查的质量。
蒲城县教育局
2016年11月02日